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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传销人员同他人带走“老总”及其情人,逼迫交出钱财

时间:2015-07-30 23:32|来源:南宁新闻网|编辑:肖老师|点击: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黄艳芳)加入传销组织一年多,没赚到钱反而赔了本。看到“老总”仍然开着豪车,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而自己却因为传销导致家庭破碎,传销人员黄某伙同他人带走“老总”及其情人,除抢走两人身上值钱的东西外,还用殴打、灌屎尿等方法,迫使“老总”说出银行卡密码。7月29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0年,河南籍男子黄某经亲戚介绍,到南宁考察“贸易”。其间,“老总”王某带黄某出入各种高级场所,鼓吹其做“贸易”来钱快、赚钱多。“想住豪宅、开豪车吗?”经过王某一系列的洗脑,妄想一夜暴富的黄某交了5万多元入伙传销组织。随后,他还把自己的亲戚朋友都拉入该传销组织,发展成下线。

  在南宁待了一年后,黄某发现王某所说的做“贸易”并不是想象中的正当生意,而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此外,王某当初承诺的“豪宅豪车”根本毫无踪影。“我们的钱都是血汗钱,辛辛苦苦攒了几十年,有的朋友投入了几十万元,现在别说获利,连本都拿不回来。”黄某称,其河南老家每天都有人上门催债,父母妻子都离家出走,完全断了联系。

  但在知道传销的真相后,黄某等人并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挽回损失。

  2011年12月9日11时许,黄某与4名同伙来到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一小区内,强行将“老总”王某及其情人郭某带上一辆汽车,并驱车600公里将两人关押到广东省广州市光明村一出租屋内,直至12月15日,才将两人释放。

  在关押期间,黄某等人抢走王某、郭某的黄金首饰和现金人民币一万元以及数张银行卡。为了获得银行卡密码,黄某等人采用殴打、针扎、烟头烫,甚至灌屎尿的方式逼迫王某。得到密码后,黄某等人将银行卡内的199950.5元取走。

  事后,黄某分得人民币10万元及一条金项链。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黄某等人抢劫的首饰案发时价值约6万元人民币。黄某归案后,先被关押在河南许昌某看守所,后被押解回南宁。

  近日,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黄某提起公诉。2015年7月29日上午,良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夺他人财物,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对黄某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量刑。黄某当庭表示不服,称其只是想挽回加入传销组织的损失,并不是抢劫,都是传销害了他。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案说法

  法官表示,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果想退出,要通过合法途径来挽回损失,应先搜集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如黄某所说,是传销害了他,但他却成了抢劫的实施者,不仅钱没了,还得坐牢。若黄某当初能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警方报案,也许现在已经回到老家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遇到任何问题,还是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要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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