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资本运作”从广西四处蔓延
问:您怎样看待和评估广西打击传销的形势?
答:过去,广西传销一度猖獗,经过近两年的持续严打,已有效遏制了滋生蔓延的势头。明察暗访表明,目前全区没有发现上规模的传销聚集活动,曾一度聚集的北海、来宾等地,已恢复平静。
广西传销活动曾一度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2009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轮又一轮严打行动高潮迭起,一项又一项重要举措付诸实践。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多次检查,高度赞扬广西打传成效显著。怎样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为广西经济社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呢?记者近日专访了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工商局副局长王其贵
然而,形势虽趋于企稳向好,但零星和地下的传销盘踞不散,个别地方甚至还有反弹现象,因传销引发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当前,广西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北部湾开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推进,传销分子借机不断翻新花样、变换手法,网络传销的发展蔓延,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打击传销工作呈现出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因此要充分认清形势,继续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不能有丝毫懈怠。
问:广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有哪些特点?
答:经过不断探索,广西打击传销已形成了3个工作格局。
一个是在政法委领导下、以公安和工商为主力、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另一个是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再一个是逮捕法办、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多措并举严打传销的工作格局。据统计,近两年广西刑拘、劳教、判刑的传销分子比前10年的总和还多。许多传销分子受法律震慑,纷纷逃离广西。
问:传销活动经常翻新变花样,如何识别?
答:当前的传销活动出现的新动向是,一些地方的传销由过去的非法商品兜售转变为“网络传销”、“拉人头”、“纯资本运作”的犯罪,由一般人群变为多阶层人员参加,由小额资金转变为大额的50800、69800元,由传统方式转变为网络化交易,由新兴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农村转移。
其形式大体有以下几种:打着“投资北部湾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启动民间资本”等旗号从事“纯资本运作”传销;打着政府投资项目、国家1040工程、“连锁经营”、“直销”等名目从事“拉人头”,,传销;打着“点广告,有钱赚”的旗号,通过变相收取入门费、分级复式计酬等手段,层层发展下线从事传销,如“世界通”传销案;打着电子商务、特许加盟、连锁经营、资金理财、网络游戏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披着“金钱游戏”“馈赠互助”外衣从事新型网络传销,如“流动的财富2468”以及“富友互助”。还有的以合法公司为幌子,以上述名目从事传销活动,等等。
“天上不会掉馅饼”,无论传销的形式怎么换,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要看三个特征:是否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而不论是谁发展,是否按发展下线业绩计酬,瓜分资金。只要有这三种情形,就肯定是传销。
问:广西深入打击传销有什么新举措?
答:传销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邪教”,是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毒瘤”,要坚决打好打击传销这场硬仗,绝不让广西成为传销的乐土。今年后几个月,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创新长效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尚未按要求建立由政法委领导、以公安和工商为主力、各部门相互协作领导机制的市、县要抓紧建立,凡重点地区的市、县都要成立打传队,开展3次以上集中专项行动。
坚持高压严打,查处大要案件。刑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多措并举,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严打犯罪分子。严查网络传销和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合法企业名义从事传销的大案要案,严办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严打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
加强联合执法,不断创新长效机制。特别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全面清查登记,斩断传销资金传输链条,不让传销分子有藏身之处。各级人民银行负责督导商业银行掌握、分析和监控异常定额资金流向,及时与公安经侦部门核查、甄别、确认涉嫌传销交易账户,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暂停结算、冻结资金等处理。南宁、北海市将统一组织力量,再次集中进行清查和冻结。
改进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严查出版、销售涉及传销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依法查处、查封、屏蔽一批涉传网站,切断传销信息传播的网络通道。
加强直销监管,严厉打击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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