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到广西桂林广西桂林,被抓判刑
新华网南宁8月15日电(记者陆波岸) 据警方介绍,案件源自河北省沙河市张某等50名传销受害者的举报。
去年底,他们先后被朱某、石某、陈某骗到桂林市临桂县,谎称“国家投资西部大开发,投资中国-东盟国际贸易区建设,要把民间零散资金整合起来”,这是一种投资后可以从“国家发展中分享到投资收益”的投资模式,又叫“资本运作”。每个参与者投资3.35万元,只要一两年时间就可以赚到1200万元。
桂林市临桂县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远赴陕西、青海等地对传销、变相传销受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确认朱某、石某、陈某等人系传销组织主犯后,立即进行上网追逃,警方三次赶赴河北省沙河市,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朱某、石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陈某随后被迫投案自首。
经审讯,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传销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几年来,他们采取拉人头交纳3800元就可取得一份产品成为这个传销组织业务员的方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案发时已经发展传销人员200多名,涉案资金近1000万元。来自河北省沙河市的岳某,全家及亲友每人都购买了10份产品,被骗钱财达20多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石某因涉嫌领导组织传销罪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陈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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