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警方破获700人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达2000万
时间:2014-10-12 20:36|来源:未知|编辑:甲乙木|点击:次
本报记者申明 通讯员陶桂英 陈璐 “政府重点扶持的阳光工程”,现代化的“资本运作”,只要干两到三年就可以赚1040万!传销组织者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童话,谁知到头来却一场空。
夷陵警方昨日通报,经过长达近一年的侦查,打掉了以湖南人黄某为首的一个特大传销组织,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宜昌、重庆两地同时被提起公诉(其中12人在宜昌起诉)。至此,这一公安部督办特大传销案正式告破。
抽丝剥茧,嫌疑人初现踪迹
2013年8月,夷陵区经侦大队在办理一起传销案件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湖南人黄某在长江市场组织领导一特大传销组织,其成员涉及湖北、湖南、重庆、福建、四川等省。通过警方侦查,该团伙作案人员异常狡猾。黄某等骨干成员身在外地,利用QQ、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异地指挥,逃避打击。
为了获取更充分证据,彻底打掉这一传销团伙,警方决定从外围入手,运用各种手段,逐步摸清了以黄某为首的骨干成员的身份、活动规律及在传销组织中职位等情况。经调查,黄某,男,32岁,湖南省株洲人,自2009年在安徽参加传销组织,系该传销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其发展了尹某(男,其表哥)、黄某(女,其妹妹)、王某(男,其朋友)三名下线,尹某、黄某、王某又发展亲威、朋友等多名下线。
编织童话,两年可挣千万元
通过对部分受害人和参与者的调查,该团伙的作案手段和模式渐渐浮出水面。
该传销组织自称自己从事的是“国家支持的重点项目、阳光工程”,采取的是“自愿连锁经营”的模式。具体采取五级三晋制,从最低级的业务员、组长、主任,到经理、老总。
新人被拉近传销组织后,会被要求交每份3300元的资金。1份—2份只能当业务员,3份—9份可升级到组长。如果想当主任则需要交10份—63份,经理则要交64份—599份,交到600份以上,则直接是老总级别。
新人进来后,团伙成员都会劝他们交21份,再加500元的服装费,一共6.98万元。在交了6.98万元后,传销体系为了获取新人的信任,会退还他们1.9万元。随后,新人就可以自己发展下线,也就是拉人入伙,发展一个下线可以获得6000元左右的提成;如果其下线再继续发展到下线,那么这个新人也能够得到3000多元的提成;再往下一层发展下去,也能得到1500元—2000元不等的提成。
按照传销组织者的计算方法,这样干两年就能获利1040万元,因此也叫“1040”工程。
在这样美好的童话面前,很多人试图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纷纷堕入其中。
艰难取证,挖出大型传销网络
今年初,由于公安机关打击力度加大及其它原因,该传销组织成员纷纷离开夷陵区,或返回原籍,或远赴外地打工,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难度。夷陵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向分局领导汇报后,抽调雾渡河、邓村等派出所民警以及工商部门执法人员组成专班,先后赶赴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取证。
取证过程中,侦查人员采取多种方法,耐心做参与传销组织人员的思想工作,打消其既是受害者、又是违法者,害怕打击的心理负担,鼓励其发动亲威朋友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民警调查过程中,一个个案例发人深省:湖南一名加工厂老板,被拉入传销组织后,为了获得更高“职位”,先后为亲戚朋友垫付60多万元参加传销,而等他发现不对头时,已经深陷其中;重庆一名参加传销的人员,先后骗了30多名亲戚朋友加入,警方在驱散传销团伙后,他也不敢返回家乡。另外,还有不少参与人员卖掉房子、拖家带口加入传销组织……
专班民警调查参与传销人员130余人,调取各类物证书证500余份,逐步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网络结构。自2011年到2014年初,以黄某为首的传销组织人员在夷陵区长江市场高峰时发展成员700余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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