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法院审理一起以“中国通和”为名的传销案
时间:2015-02-01 13:13|来源:未知|编辑:肖老师|点击:次
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杨洁)参加培训,了解到传销能牟取暴利,榆林一女子遂将商店转让,专职干起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先后在志丹县发展线人40余人。近日,志丹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家住榆林市的贺某,本来经营着一家精品商店。后经朋友推荐,贺某了解到“中国通和经济开发中心”的产品以及奖金制度,并投资了4800元进行“试水”。2012年7月,贺某又参加了该中心举办的培训,并对培训老师所讲授的高额利润深信不疑。随后,贺某将自己经营的精品商店转让出去,专职干起了推销“通和商场”产品的传销工作。
2013年11月,贺某在志丹县以推销该商场产品为名,给参加者做产品示范,并怂恿大家加入该传销组织。贺某向他人介绍,可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会员资格:一是参加者购买480元的产品,获得折扣价购买资格;二是购买4800元产品即可获得发展下线人员的返利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而每级传销人员根据发展下线的数量、级别获取不同比例的返利,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在贺某的煽动下,志丹县先后40余人被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为从此项传销活动的人员,层级达到三级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贺某以推销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照相关法律,对贺某作出以上判决。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
咨询QQ1:283071951 | 咨询QQ2:467080324 |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
相关内容
灵武公安摧毁靠拉人头,层层返利的传销组织,两名骨干头目被捕
发展“会员”6万余人,涉案资金过亿,虚拟币特大传销案被上海警
特大传销案,‘民间互助理财’ 淮安警方历尽艰辛终破获,69人等
涉案金额1.4亿!特大“杀猪盘”跨境电诈案审结 590人获刑,12名
大快人心:中销联合(青岛大狮)传销案告结,岳本华被判十二年!
保健品夸大宣传,发展会员层层提成,涉案资金8.53亿特大传销案
辽阳“3260”特大传销案一审宣判 14名传销头目获刑
永州破获“爱特网”传销案 虾青素公司被罚款100万元
涉案资金9300多万 北海特大“资本运作”传销案78名传销人员受审
“网红世家”特大传销案已报公安部发起集群战役 有骨干已经获刑
热门导读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