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传销新闻:孩子非法拘禁在传销窝点,必须交2800元的才能加入
正义网 漳州 12月28日电 (通讯员黄国华 胡少辉)
2016年7月20日被害人邓某被骗至窝点,因邓某誓死不加入传销组织,为防止邓某逃跑,卢某明等人便将邓某非法拘禁在窝点当中,前后非法限制邓某人身自由近6天时间,后窝点主任担心邓某自残导致意外便放邓某离开,后邓某报警,民警将卢某明等11人当场抓获。
“他们跟我说只要交2800元的产品就能在两年后得到200万的分红,我当时就信了……”被告人卢某明说道。天真小伙轻信两年可分红200万而加入传销团伙,进而参与非法限制新加入成员的人身自由。日前,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犯罪对卢某明等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5年年底,在广东打工的90后小伙子卢某明被曾经的工友以高额工资为诱饵骗至南靖县城某传销组织,随后传销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授课,声称只要交2800元上线费就能成为公司“老板”,公司将在两年后分红200万,卢某明居然深信不疑,于是便缴纳了上线款项,随后卢某明因平时表现积极被窝点“主任”任命为“管家”负责管理窝点日常生活,此后,不断有新人被骗至窝点并在“主任”的授课及威逼利诱下成为窝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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