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TAG标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反传销救助中心(Fcx110.COM)网站 求助:010-56208282 / 57210191

广告位 728*90

多种虚拟货币均涉嫌传销

时间:2017-05-21 16:09|来源:网络|编辑:鸿飞老师|点击:
    目前国内出现的诸多虚拟货币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传销的标的物,“随着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传销的本质没变,变化了的只是其手段和形式,线下转到线上,实物变成了虚拟物,这种情况下风险就更大,消费者或投资者要止损、减损、维权的难度也更大。
    以缴纳150欧元至25000欧元不等的金额购买虚拟马克币筹码能够参与分红、升值为诱饵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会员投资金额作为计算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介绍和发展下线形成层级。
    2017年4月7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更新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2017版),特别新增了数字货币传销部分,指出传销分子利用大部分投资者不懂数字货币的状况,进行传销行骗,形成“传销式数字货币”。
 
    该指南介绍,相比其它传销,数字货币一般具有三种特点:有实在的产品——数字货币,而且被包装得很高级;参加者可以获得拉人头奖励,奖品是数字货币本身;数字货币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加往往会升值,在数字货币升值周期,参与者可获得数字货币的数量也会增长,参与者包括最底层参与者也会获利,但是进入贬值周期,底层参与者往往损失巨大。
 
    该指南指出,珍宝币、百川币、马克币、维卡币、华强币、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U币、聚宝、万喜理财、万福币、五行币、易币、中华币等等,都是披着或者疑似披着数字货币的外衣进行非法传销的项目。
    “尤其是一些传销人、不法分子从一开始,就虚构、捏造一种货币用来传销,这是最可怕的。因为首先,其投资标的货币是虚拟的,手段是虚拟的,场景是虚拟的;其次,虚拟的背后,它是一种主观故意的欺骗,而非常见的企业本身从事的业务是合法的,只是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亏损;第三,其通常是一整套系统性的设计(欺骗)。比如,服务器架设在国外,虚拟货币也是国外的,犯罪嫌疑人、不法分子在国外,被骗的钱也去了国外。一旦碰上这种情况,即使受害人想报案,也常常会陷入 欲报无门、欲讨无法、欲哭无泪 的尴尬境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咨询QQ1:283071951 咨询QQ2:467080324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相关内容
反传销救助中心
广告位 300*300
广告位 1200*90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 ICP备案号: 京ICP备200274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