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今年已立案侦办传销案件近6000起 涉案金额近300亿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日(9月29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1至9月份,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5983起,同比上升118.5%,涉案金额近300亿元。
据介绍,当前传销犯罪主要分为以聚居、“洗脑”为特征的聚集型传销和以网络传播信息、发展人员为特征的网络型传销两大类。
其中,网络传销犯罪具有蔓延迅速以及迷惑性、欺骗性强等特点,尤其是以各种“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的传销犯罪此起彼伏,危害严重。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了“五行币”、“克拉币”、“维卡币”、“霹克币”、“马克币”、“恒星币”、“亚欧币”、“网络黄金”等一批重大案件,涉及所谓的“虚拟货币”达107种。
同时,各地深入排查线索,加强协调联动,先后查处了以“蝶贝蕾”、“明明商”、“中绿”、“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原始股发售”等为名的一批重大聚集型传销犯罪案件及衍生的暴力犯罪案件。
今年8月以来,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专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等聚集型传销犯罪,坚决惩处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以及威胁、引诱学生、未成年人等参与传销活动的重点人员。天津、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陕西等地公安机关接连破获重大案件,捣毁传销窝点1700余个,查获、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800余名,解救一批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学生。
公安部的数据还显示,201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逾3万起,依法惩处犯罪分子数万名。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继续保持对传销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严惩犯罪分子,铲除犯罪团伙,绝不允许传销犯罪活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关注执法机关和媒体对犯罪手法的揭露和对典型案件的警示报道,不断增强防范意识,高度警惕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股权升值”等为名,行“拉人头”、收“入门费”之实的行为,理性对待违背常理的“高额回报”,防止被传销利诱、被谎言蛊惑,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切实维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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