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法不容情,北海资本运作两三级以上"老总"被判
时间:2019-09-16 15:15|来源: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江湖大姐|点击:次
近年来,越来越多以“资本运作”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出现,实际运作方式基本都是换汤不换药,以“拉人头”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使得很多家庭深受其害。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娟、王某思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并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资本运作”是一个传销组织,在北海市海城区进行“人际网络”的传销,其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7万元)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从2014年初,被告人王某娟、王某思经人介绍出资69800元加入以东北籍人员为主的“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东北体系”,之后直接或间接发展多人加入。至案发时,被告人王某娟、王某思成为该传销体系的“老总”级别,层级达三级以上,其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未达120人但已达30人以上。
被告人王某娟、王某思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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