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台县人民法院宣判3人,不要以身试法,法不容情
时间:2019-10-06 17:00|来源:中国甘肃网|编辑:马老师|点击:次
2019年9月18日,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助帮、王增喜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高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被告人周助帮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王增喜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张占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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