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品”传销大佬,被长沙法院宣判,发展14万余人团队终被制裁
时间:2019-12-26 10:20|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编辑:马老师|点击:次
12月23日,从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宣判了一起“云集品”特大传销案,长沙市两名女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获刑。鹰鉴获悉,两女子加入“云集品”传销公司后,以“共享经济”为名,共发展下线高达14万余人,并成为“云集品”传销公司的“全球销售副总裁”。
经查明,2014年7月10日,潘跃健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集品公司)。该公司通过运营TPS138.COM电商网站平台,以“共享经济”为名设立奖励制度,掩饰返利真实来源,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利用12种复杂的奖励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构建1个金字塔型会员体系。
成为云集品公司会员必须通过推荐人推荐(后期取消了该规定),且须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套装或充值一定金额才能进入云集品VIP会员层级中。
云集品VIP会员具有“职称”和“等级”,VIP会员通过在套餐区累计消费满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后相应获得铜级店铺、银级店铺、白金店铺和钻石店铺等不同级别。
VIP会员通过发展下线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下线的职称为依据获得相应职称,及普通店主、资深店主、市场主管、高级市场主管、市场总监、全球销售副总裁。
VIP会员通过“三三制”的方式晋升职称,即每1级别职称必须发展3个下1级别职称的下线,如成为全球销售副总裁需要发展3个市场总监作为下线。
VIP会员以店铺主的身份入驻平台,公司根据店主消费、店铺销售额和发展的下线店铺级别和数量等条件,作为职务晋升和奖励计酬的依据。
云集品公司为激励VIP会员晋升等级和职称从而获得更多返利、分红,制定了“个人店铺销售提成奖”、“分享销售提成奖”、“每周分享销售提成奖”、“每月精英销售提成奖”、“每月高级销售提成奖”、“每月杰出店铺分红”等多种激励。其中VIP会员获得“分享销售提成奖”,最多时可以按照不同等级、职称以一定的比例分享其10层下线会员在云集品平台消费利润分成。
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徐某南经朋友介绍以其儿子、丈夫及其本人的身份信息交纳250美元后注册成为云集品公司VIP会员,并发展被告人曹某荣及周某熠、杜某超、朱某等人作为下线。
2016年8月17日,曹某荣经徐某南介绍注册成为云集品VIP会员,并发展曹某海、何某、李某等多人为下线。
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云集品 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潘跃健等多名主要嫌疑人。次日,徐某南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曹某荣。
截至案发,徐某南、曹某荣在云集品VIP会员中均为“全球销售副总裁”。其中,徐宁南发展下线会员88152人,获得90936.43美元奖励;曹某荣发展下线会员52646人,获得84878.33美元奖励。
10月21日,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曹某荣、徐某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雨花区法院提起公诉。雨花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11月13日,雨花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徐某南、曹某荣缓刑3年到缓刑2年的刑期,并各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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