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湖北林枫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传销(5)
时间:2010-08-17 10:04|来源:www.fcx110.com|编辑:厚土|点击:次
搜捕
证据全在一台电脑里
经过整整1年的秘密侦查,2007年8月29日,省公安厅副厅长尚武指挥收网,100多名民警兵分9路,一举抓获以邱钢、刘武彪为首的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获、扣押赃款及赃物折款达数千万元。其中,追缴犯罪嫌疑人在北京购买的别墅、住宅3栋;追缴悍马、宝马等豪华轿车6辆;追缴各种电脑17台。
最大的收获是当场查扣了刘武彪藏匿在孝感一居民楼内的电脑,从中发现89万余笔销售的去向、42万余名会员的资料。
此案“销售额”高达12.6亿余元。在当时,案值高居全国之最。
非法传销89万余笔,89万套证据,如果采用传统方法全部复印,据测算,案卷将堆满4间办公室,耗时将超过2年。专案组决定采用电子证据:将原始凭证用数码相机拍照,用EXCEL制作表格,使用超链接将每一条信息链接到数码照片,大大压缩了纸张使用量。这一创新,受到公安部高度肯定。
由于此案涉及太广、证据庞杂,专案组又经过9个月的调查取证,才将此案侦查终结。
另据介绍,由于案情太复杂,经我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部同意,各省市将对当地的林枫集团分支机构分别立案侦办。也就是说,另外25个省市将分别开庭审理当地的“林枫传销”案。
我省将再出重拳打击传销
传销骨干将进黑名单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龚轩 金真)近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就传销回潮作出批示。我省政法机关正在制订专项行动部署方案,拟将防止传销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对传销人员尤其是主要组织者拍照存档,对其进行“黑名单”管理。
昨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肖洪祥介绍,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情节严重的传销定为非法经营罪,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单独列出一个组织领导传销罪,刑期上限由5年提高到无期,这对屡打不绝的传销形成更加有力的威慑。
目前,传销活动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出现明显反弹,且呈现一些新特点:由人际传销→网络传销,由公司传销→非公司传销,由境内→境外,参与人员呈现年轻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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