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宝云”涉嫌传销
时间:2017-08-26 21:35|来源:反传销救助中心网|编辑:www.fcx110.com|点击:次
近两个月来,申城已有多起传销的举报反映,矛头均直指“脉宝云”这一微店平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如其确系网络传销,应尽快予以取缔。
“妻子自从6月份成为‘脉宝云’的微店店主后,不仅整天在朋友圈发一些‘信我就跟我赚,不信就看我赚’之类鼓动人心的话,还四处拉亲戚朋友入伙,甚至要带人前往杭州‘开会’……”
日前,市民朱先生(化名)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反映,称从妻子“拉人头做下线”等举动来看,他怀疑妻子已误入了网络传销组织。可沟通数次,妻子始终否认,坚称自己在创业,很快就能不上班也有钱拿。
记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看到,近两个月来,申城已有多起类似的反映,矛头均直指“脉宝云”这一微店平台。朱先生求助,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如其确系网络传销,应尽快予以取缔。
微店平台也有“合伙人”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查询得知,“脉宝云”是一个微店电商平台。与普通微店销售自己的东西不同的是,“脉宝云”平台上已有各类“海淘”商品,微信用户注册申请成为“脉宝云”的店主后,通过转发其平台链接,分享销售。
这样的一个电商平台,怎么和传销扯上了关系?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妻子最初是通过朋友圈别人介绍,搭上了她的上线。记者要求朱先生“牵线搭桥”,以有意成为“脉宝云”店主为由,联系上了朱先生妻子的朋友马女士(化名)。加了她的微信后,记者在其朋友圈看到,仅8月23日一天,她就发了7条“脉宝云”相关的微信,有些是在推广微店中的商品,大多数则是与赚钱有关,如“为什么那么多人发不了财?”、“想知道我是怎么赚钱的吗?”,点开这些,无一例外均是鼓动人跟着她一起“创业”。
△马女士朋友圈充斥了拉人入伙“创业”的鼓动性话语。
记者表示对“创业”饶有兴致,与马女士攀谈起来。对方首先发来了一段“脉宝云”的介绍信息,随后表示,成为“脉宝云”的微商店主只能拿到销售的提成5%,更有“钱途”的是,加入“中脉木兰”团队,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与普通店主有什么区别?原来,所谓的“合伙人”,即是成为“脉宝云”店主的同时,加入一个名为“中脉木兰”的组织构建的网络,从而就能享受到网络带来的各种收益。而这个网络,马女士有个专业名词,称呼其为“网体”;相关的收益,马女士则称之为“市场倍增学”。这一套套说辞,记者听得仿佛云里雾里。
成为“合伙人”要投多少钱?马女士告诉记者,需要微信给她转账4180元。这4180元中,200元为材料费,其余3980元则属于在“脉宝云”平台上的一次性消费,会以商品大礼包的形式予以返还。为了让记者信服交钱成为合伙人,马女士一口气给记者发来了9段视频,要求记者认真“学习”。
想拿奖金,得先拉人头
视频中只能看到一支笔和一张纸,随着画外音的讲解,这支笔在纸上不断地画出了网体的结构以及加入网体后带来的6种奖金。
根据视频中的说法,记者交钱成为合伙人后,在整个网络中就完成了“占位”,成为介绍记者入伙的上线名下“网体”的一员,也可以自己再往下发展“网体”。而根据这一规则,每个人下面可以发展2名下线;如果发展的下线超过2名,则自动“滑落”至下一层。
△马女士发给记者的“网体”架构图。
加入了网络,可以领取6类奖金。除了“脉宝云”店主原有的销售提成外,其他奖金都是网络带来的。如“创业奖”,即指记者完成发展2名下线的指标后,即可以领取2100元现金以及600元购物券的一次性奖励。下线继续往下发展下线,则可以按照到达的层数不同,领取不同的“销售奖”。如记者名下的下线铺满到10层,“销售奖”总共可以领取30935元。
除了上述两种一次性的奖励外,还有持续性奖励,即“重复消费奖”。即指加入网络后,每个人每个月必须在自己的微店中花费300元至500元消费满30积分后,即可以参与“重复消费奖”的分配。这一奖项来自于下线们消费的返还,记者名下1到10层的每名下线,每月的消费都会返还给记者3%。照此算法,如果记者发展满10层下线,每月可以返还11600元。此外,还有更为丰厚的“感恩奖”等等……
△加入网体后,可以享受所谓的6大奖金。
马女士告诉记者,加入网络后,完全不需要去担心微店的销量,只需要专心向下发展“合伙人”,随后就可以等着每月领取奖金了。
铺满10层下线需要多少人?记者粗略计算,需要2046人。记者询问马女士已发展了多少名?她说,从6月至今,她只发展了1名下线,连第1层的2人都还没铺满……尽管如此,马女士对未来充满期待,在她的“蓝图”中,大约仅需要一两年的时间,就可以铺设好自己的网体,从而一本万利。
记者表示自己能力有限,担忧未来能否成功发展身边的人成为下线。马女士宽慰记者不需要担心,一旦记者成为合伙人,她会将记者拉进“中脉木兰”团队的6个群,每个群每天都有老师上课辅导,也会有成功人士现身说法。
“脉宝云”否认在发展网络
与马女士认识后,她每天上午、下午多个时段均会反复询问记者考虑得如何了,并不住地游说劝说:“你看,上班多累啊!像你当记者,东奔西跑的”、“多犹豫一个小时,你就又错过好多点位,别人都在进,卡位真的很重要!”而且,她还劝说记者不仅自己成为合伙人,还可以额外多出两份4180元,把自己名下的2名下线名额也占了,这样日后的奖金可以领3份……
△为了让记者尽快入伙,马女士反复向记者强调“卡位”的重要性。
在与马女士的接触中,她反复提及自己所在的团队名“中脉木兰”,而这整个网络体系,均是由这一组织搭建。据称,“中脉木兰”还会定期在杭州、昆山等地召开集训大会。
△“中脉木兰”团队经常在杭州、昆山等地召开集训会议。
仔细分析上述6类奖金,不难看出,在整个网络中流动的各种奖金,都来自于成为合伙人时支付的4180元“脉宝云”一次性消费以及网络成员每月在平台上的最低消费。记者在这个微店平台上看到,东西卖得都不便宜,其中想必早已将各种奖金算了进去。而构建网络、制造消费,最大的受益方显然就是“脉宝云”平台本身。那么,“中脉木兰”是否就是“脉宝云”的推广团队呢?
记者致电“脉宝云”平台客服电话4001116789,“3057”号客服告知记者,成为平台的店主只需要每年支付360元的管理费,收益也只有5%的销售返利;至于记者所说的合伙人网络,“脉云宝”并不知情。反复追问,客服称合伙人网络应该是“中脉”在发展,建议记者拨打4001839999致电“南京中脉”询问;而“脉云宝”和“中脉”,两者只是合作的关系。
记者就此说法向马女士核实,她告诉记者,“中脉木兰”确实是“南京中脉”下设的一个事业部,而“南京中脉”是国家商务部发牌的正规直销企业。“脉云宝”和“中脉”两者之间的关系,相当于“脉云宝”提供商品,“中脉”来负责直销。成为合伙人后,记者可以拿到一个“中脉”的账号。马女士随后给记者展示了她的中脉账号的后台,称多项奖金均可以在后台中查看。
△马女士称,奖金的发放在中脉的后台均可以查询。
但记者随后向“南京中脉”了解,客服人员承认“中脉”与“脉宝云”有合作,但否认公司内部有名为“木兰”的事业部,称这有可能只是“中脉”的“合作方”之一……
特征明显,已涉嫌网络传销
“中脉木兰”和“脉宝云”搭建的这套先入伙、再拉人头找下线的网络体系,是否已属于传销?
记者就此咨询了专门查处传销活动的相关专家。专家听完记者的描述,直截了当地说:“有问题!”专家认为,成为合伙人需要先支出4180元,随后才有进入网络发展下线的资格。尽管这4180元是以一次性消费的名义支出的,但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入门费”。《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传销的一大特征便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显然4180元符合这一特征。《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也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而同时,发展下线后带来的各种奖励,也符合“团队计酬”、“复式计酬”的特征。《禁止传销条例》也指出,传销的另一个特征便是“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这一特征也符合。
种种迹象表示,“中脉木兰”和“脉云宝”这套所谓的“直销网络”已涉嫌传销。
两家企业均否认网络与自己有关,或许是在有意与传销进行“切割”,规避打击。钱都是从“脉宝云”平台出来的,“脉宝云”岂会不知情?“中脉木兰”打着“南京中脉”的名义、使用“南京中脉”的后台,“南京中脉”又怎可能没有参与其中?
由于依托于电商平台,所有钱都是以消费的名义支出的、也都能拿到平台给予的实物,“脉宝云”的这一新型传销模式非常具有迷惑性,发展迅猛。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阻止更多的申城市民误入传销陷阱。
“妻子自从6月份成为‘脉宝云’的微店店主后,不仅整天在朋友圈发一些‘信我就跟我赚,不信就看我赚’之类鼓动人心的话,还四处拉亲戚朋友入伙,甚至要带人前往杭州‘开会’……”
日前,市民朱先生(化名)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反映,称从妻子“拉人头做下线”等举动来看,他怀疑妻子已误入了网络传销组织。可沟通数次,妻子始终否认,坚称自己在创业,很快就能不上班也有钱拿。
记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看到,近两个月来,申城已有多起类似的反映,矛头均直指“脉宝云”这一微店平台。朱先生求助,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如其确系网络传销,应尽快予以取缔。
微店平台也有“合伙人”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查询得知,“脉宝云”是一个微店电商平台。与普通微店销售自己的东西不同的是,“脉宝云”平台上已有各类“海淘”商品,微信用户注册申请成为“脉宝云”的店主后,通过转发其平台链接,分享销售。
这样的一个电商平台,怎么和传销扯上了关系?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妻子最初是通过朋友圈别人介绍,搭上了她的上线。记者要求朱先生“牵线搭桥”,以有意成为“脉宝云”店主为由,联系上了朱先生妻子的朋友马女士(化名)。加了她的微信后,记者在其朋友圈看到,仅8月23日一天,她就发了7条“脉宝云”相关的微信,有些是在推广微店中的商品,大多数则是与赚钱有关,如“为什么那么多人发不了财?”、“想知道我是怎么赚钱的吗?”,点开这些,无一例外均是鼓动人跟着她一起“创业”。
△马女士朋友圈充斥了拉人入伙“创业”的鼓动性话语。
记者表示对“创业”饶有兴致,与马女士攀谈起来。对方首先发来了一段“脉宝云”的介绍信息,随后表示,成为“脉宝云”的微商店主只能拿到销售的提成5%,更有“钱途”的是,加入“中脉木兰”团队,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与普通店主有什么区别?原来,所谓的“合伙人”,即是成为“脉宝云”店主的同时,加入一个名为“中脉木兰”的组织构建的网络,从而就能享受到网络带来的各种收益。而这个网络,马女士有个专业名词,称呼其为“网体”;相关的收益,马女士则称之为“市场倍增学”。这一套套说辞,记者听得仿佛云里雾里。
成为“合伙人”要投多少钱?马女士告诉记者,需要微信给她转账4180元。这4180元中,200元为材料费,其余3980元则属于在“脉宝云”平台上的一次性消费,会以商品大礼包的形式予以返还。为了让记者信服交钱成为合伙人,马女士一口气给记者发来了9段视频,要求记者认真“学习”。
想拿奖金,得先拉人头
视频中只能看到一支笔和一张纸,随着画外音的讲解,这支笔在纸上不断地画出了网体的结构以及加入网体后带来的6种奖金。
根据视频中的说法,记者交钱成为合伙人后,在整个网络中就完成了“占位”,成为介绍记者入伙的上线名下“网体”的一员,也可以自己再往下发展“网体”。而根据这一规则,每个人下面可以发展2名下线;如果发展的下线超过2名,则自动“滑落”至下一层。
△马女士发给记者的“网体”架构图。
加入了网络,可以领取6类奖金。除了“脉宝云”店主原有的销售提成外,其他奖金都是网络带来的。如“创业奖”,即指记者完成发展2名下线的指标后,即可以领取2100元现金以及600元购物券的一次性奖励。下线继续往下发展下线,则可以按照到达的层数不同,领取不同的“销售奖”。如记者名下的下线铺满到10层,“销售奖”总共可以领取30935元。
除了上述两种一次性的奖励外,还有持续性奖励,即“重复消费奖”。即指加入网络后,每个人每个月必须在自己的微店中花费300元至500元消费满30积分后,即可以参与“重复消费奖”的分配。这一奖项来自于下线们消费的返还,记者名下1到10层的每名下线,每月的消费都会返还给记者3%。照此算法,如果记者发展满10层下线,每月可以返还11600元。此外,还有更为丰厚的“感恩奖”等等……
△加入网体后,可以享受所谓的6大奖金。
马女士告诉记者,加入网络后,完全不需要去担心微店的销量,只需要专心向下发展“合伙人”,随后就可以等着每月领取奖金了。
铺满10层下线需要多少人?记者粗略计算,需要2046人。记者询问马女士已发展了多少名?她说,从6月至今,她只发展了1名下线,连第1层的2人都还没铺满……尽管如此,马女士对未来充满期待,在她的“蓝图”中,大约仅需要一两年的时间,就可以铺设好自己的网体,从而一本万利。
记者表示自己能力有限,担忧未来能否成功发展身边的人成为下线。马女士宽慰记者不需要担心,一旦记者成为合伙人,她会将记者拉进“中脉木兰”团队的6个群,每个群每天都有老师上课辅导,也会有成功人士现身说法。
“脉宝云”否认在发展网络
与马女士认识后,她每天上午、下午多个时段均会反复询问记者考虑得如何了,并不住地游说劝说:“你看,上班多累啊!像你当记者,东奔西跑的”、“多犹豫一个小时,你就又错过好多点位,别人都在进,卡位真的很重要!”而且,她还劝说记者不仅自己成为合伙人,还可以额外多出两份4180元,把自己名下的2名下线名额也占了,这样日后的奖金可以领3份……
△为了让记者尽快入伙,马女士反复向记者强调“卡位”的重要性。
在与马女士的接触中,她反复提及自己所在的团队名“中脉木兰”,而这整个网络体系,均是由这一组织搭建。据称,“中脉木兰”还会定期在杭州、昆山等地召开集训大会。
△“中脉木兰”团队经常在杭州、昆山等地召开集训会议。
仔细分析上述6类奖金,不难看出,在整个网络中流动的各种奖金,都来自于成为合伙人时支付的4180元“脉宝云”一次性消费以及网络成员每月在平台上的最低消费。记者在这个微店平台上看到,东西卖得都不便宜,其中想必早已将各种奖金算了进去。而构建网络、制造消费,最大的受益方显然就是“脉宝云”平台本身。那么,“中脉木兰”是否就是“脉宝云”的推广团队呢?
记者致电“脉宝云”平台客服电话4001116789,“3057”号客服告知记者,成为平台的店主只需要每年支付360元的管理费,收益也只有5%的销售返利;至于记者所说的合伙人网络,“脉云宝”并不知情。反复追问,客服称合伙人网络应该是“中脉”在发展,建议记者拨打4001839999致电“南京中脉”询问;而“脉云宝”和“中脉”,两者只是合作的关系。
记者就此说法向马女士核实,她告诉记者,“中脉木兰”确实是“南京中脉”下设的一个事业部,而“南京中脉”是国家商务部发牌的正规直销企业。“脉云宝”和“中脉”两者之间的关系,相当于“脉云宝”提供商品,“中脉”来负责直销。成为合伙人后,记者可以拿到一个“中脉”的账号。马女士随后给记者展示了她的中脉账号的后台,称多项奖金均可以在后台中查看。
△马女士称,奖金的发放在中脉的后台均可以查询。
但记者随后向“南京中脉”了解,客服人员承认“中脉”与“脉宝云”有合作,但否认公司内部有名为“木兰”的事业部,称这有可能只是“中脉”的“合作方”之一……
特征明显,已涉嫌网络传销
“中脉木兰”和“脉宝云”搭建的这套先入伙、再拉人头找下线的网络体系,是否已属于传销?
记者就此咨询了专门查处传销活动的相关专家。专家听完记者的描述,直截了当地说:“有问题!”专家认为,成为合伙人需要先支出4180元,随后才有进入网络发展下线的资格。尽管这4180元是以一次性消费的名义支出的,但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入门费”。《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传销的一大特征便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显然4180元符合这一特征。《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也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而同时,发展下线后带来的各种奖励,也符合“团队计酬”、“复式计酬”的特征。《禁止传销条例》也指出,传销的另一个特征便是“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这一特征也符合。
种种迹象表示,“中脉木兰”和“脉云宝”这套所谓的“直销网络”已涉嫌传销。
两家企业均否认网络与自己有关,或许是在有意与传销进行“切割”,规避打击。钱都是从“脉宝云”平台出来的,“脉宝云”岂会不知情?“中脉木兰”打着“南京中脉”的名义、使用“南京中脉”的后台,“南京中脉”又怎可能没有参与其中?
由于依托于电商平台,所有钱都是以消费的名义支出的、也都能拿到平台给予的实物,“脉宝云”的这一新型传销模式非常具有迷惑性,发展迅猛。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阻止更多的申城市民误入传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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