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出国家项目旗号,宣传升值空间大,实为虚拟币传销诈骗
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认为,王某刚注册的互联网优宝平台,以通过注册成为会员、发展会员以静态、动态收益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加入,传销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轻处罚,故建议对王某刚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量刑,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骗局层出不穷,在各大虚拟交易平台上,各种虚拟币非法交易也异常火爆。为了起到预防以及预警的作用。鹰鉴既日起发布典型的假借“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判决案件。
鹰鉴了解到,优联万家(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联万家)经营的互联网优宝平台,以通过注册成为会员,并购买平台的U宝币后,以根据持有的U宝币数量的级别、发展会员持币总量而获得“U宝币”奖励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加入,骗取财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U宝”(又名U宝资产、U宝币,简称Uss)“U宝”平台标榜“国家许可”“中国比特币”等称谓,于2018年2月26日正式在网上运行并发行U宝币。“U宝”平台会员可使用手机或电脑在网上通过“U宝”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时除需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外,还需填写自己的推荐会员、接点会员。
“U宝”传销组织根据会员购买“U宝”币的数量将会员分为五个级别,会员持币的数量对应相应级别的静态收益,同时上线会员根据下线分区和发展的下线会员持币总量享受动态收益。动态收益为发展下线所获得的奖励,动态奖励分为左右去对碰奖和三代管理奖,其中左右区对碰奖为会员发展的下线呈左右两区排列,上线会员每日得到持币量少的区的会员持币量总和德一定比例的奖励,每日最高奖励为5000个U宝币,三代管理奖为会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获得直接推荐的一代下线及间接推荐的二、三代下线会员每日左右区对碰奖一定比例的“U宝币”奖励。在“U宝”传销组织启动之初,从优联万家公司顶层分出十二条支线,对外宣称“十二系统”。
2019年2月9日,王瑞刚经人介绍在优联万家优宝平台注册了三个会员账号后,以U宝平台为”国家项目、投资效益好、升值空间大、可以办理信用卡“等方式夸大平台实力及虚构参与人员背景等方式积极宣传U宝平台,引诱他人在该平台注册账户并购买U宝币。至案发,王瑞刚共发展下线6335人。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认为,王某刚作为“U宝”传销组织中的会员,推荐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会员,以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高额返利为名,引诱参加者通过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加入‘U宝’传销组织,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2020年1月17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为打击犯罪,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并综合考虑王瑞刚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从犯、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该案中,被告人以投资“U宝”虚拟货币为噱头,打着“国家项目、投资效益好、升值空间大、可以办理信用卡”等方式夸大平台实力及虚构参与人员背景等方式积极宣传U宝平台,引诱他人加入U宝传销平台并购买U宝币,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中获取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最终,被告人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被法院判刑,还被没收所有的非法所得,并处罚金。 鹰鉴建议投资者理智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切勿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上述U宝平台实际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其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定要擦亮双眼,识破这些虚拟货币背后的陷阱,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以免让自身财产受到损失。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
咨询QQ1:283071951 | 咨询QQ2:467080324 |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