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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虚拟币大张旗鼓吹嘘诈骗,有马云股份,最终法院判刑

时间:2020-04-21 17:20|来源:金融智商税|编辑:马老师|点击:

       4月1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对外披露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二审判决书。金融智商税在该判决书上看到,该传销组织还真敢吹,在发展会员的过程中,竟然虚假宣传其销售的虚拟货币不仅有马云的股份,还可在刷卡消费。

 

       该判决书上显示,2016年3月,被告人李某通过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该组织通过上线会员发展下线会员购买所谓矿机生产的麒麟彩虚拟货币的方式,按照上下线顺序组成层级,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会员的缴纳金额给予奖励。

      在此期间,李某负责新加坡某科技集团推出的麒麟彩币与乌鲁木齐市场的联络与协调,并提供他人账户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及向乌鲁木齐市场出售麒麟彩币。2016年3月,李某通过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该组织通过上线会员发展下线会员购买所谓矿机生产的麒麟彩虚拟货币的方式,按照上下线顺序组成层级,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会员的缴纳金额给予奖励。

      在此期间,李某负责新加坡某科技集团推出的麒麟彩币与乌鲁木齐市场的联络与协调,并提供他人账户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及向乌鲁木齐市场出售麒麟彩币。
2016年8月,被告人王某经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麒麟彩币,并介绍被告人艾某加入该组织,艾某介绍被告人曾某加入该组织,曾某介绍被告人胡某加入该组织,胡某介绍被告人邢某加入该组织。

      王某是该传销组织在乌鲁木齐的发起者、组织者和策划者,并承担宣传和培训工作。艾某、曾某、胡某、邢某在乌鲁木齐市向他人出售麒麟彩币,发展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

      那么,这个传销组织是如何发展下线的呢?据证人高某的证言显示,2016年12月18日,邢某约高某、凃某到乌鲁木齐市某国际酒店吃饭,期间曾某向在场人员介绍麒麟彩币不仅只涨不跌,最少5个月回本,还宣称购买了麒麟彩币的会员,可以使用壹曼支付平台的黑卡刷卡消费、网上购物、充话费等。

      同时,张某的证言的也显示,2016年12月,方某向张某介绍有个特别好挣钱的投资项目,之后方某就将其带到新医路某单位内,由曾某向张某讲解麒麟彩币和壹曼支付平台。

      曾某介绍说,壹曼支付是一个新型的货币通道,通过租赁矿机,矿机会每天产生麒麟彩币,矿机分为铜、银、金、铂金四种矿机,级别越高,生产的币越多,再将麒麟彩币提现到黑卡上,黑卡可以购物、交水电费等,每发展一个会员就会按照投资钱数奖励麒麟彩币。

      另外,多名证人也证实,曾某在会场上宣传麒麟彩币只涨不跌,最高可以涨到50至100美元,在壹曼平台上交易后可以转换成数字货币,存在壹曼黑卡上,黑卡可以消费吃饭、买车票,在国外刷卡、取外币,通过租矿机产麒麟彩币,麒麟彩币有马云的股份,可以在淘宝购物,可以升值赚钱,通过国际大盘交易等虚假宣传。
     
      至案发,李某、艾某、曾某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622万余元;胡某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打522完余元;邢某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269万余元。2019年11月12日,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述六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六年六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到八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上述六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六名上诉人均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月27日,二审法院鉴于李某峰有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撤销一审法院对李某峰的量刑部分,改判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其余各上诉人维持原判。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就是传销。凡是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须谨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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