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TAG标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反传销救助中心(Fcx110.COM)网站 求助:010-56208282 / 57210191

广告位 728*90

谨慎提防: 传销骗子们,利用“提高信用卡额度”实施诈骗

时间:2020-07-25 16:11|来源:鹰鉴|编辑:马老师|点击:

      执法人员在南宁宝玺公司的经营场所内发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通过“宝玺财商商学院”平台进行网络直播和网上录播“提高信用卡额度”“退保退费”等课程,利用小部分免费课引导听课者缴纳费用成为会员,缴纳999元成为会员、缴纳4999元成为“事业合伙人”,除享受课程收听收看权限外,还获得发展下线会员的资格,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报酬。

      7月23日下午,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青秀区市监局)披露了一起网络传销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上显示,张某利用“提高信用卡额度”、“退保退费”的相应课程对自己进行包装,取得他人信任或盲目崇拜,实际目的是为了通过传销手段,销售其会员资格和合伙人资格来达到其获得利益的目的。

 

      2020年6月5日,青秀区市监局接到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举报,与公安机关联合到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的广西南宁宝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宝玺公司)进行核查。

 

 

      同日,青秀区市监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张某作为南宁宝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独资股东,以该公司披着合法外衣,通过河南略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微信小程序“略知”搭建了“宝玺财商商学院”平台。

 

      张某参与设计“宝玺财商商学院”的一系列模式、价格、内容。自己又作为代言人及导师身份进行课程录播、网络直播的形式,以部分免费课为吸引点,想要学到更深入知识就要缴纳999成为“宝玺财商商学院”会员,成为会员后,即可加入微信会员群,通过直播或者微信群,告知推荐人员加入可得到返利,推荐人员越多得到返利越多。

 

      还可以缴纳4999元成为事业合伙人,成为事业合伙人后,可以得到一床蚕丝被,课程播放永久有效,事业合伙人推荐一个普通会员,得到809元,被推荐的普通会员再推荐普通会员,事业合伙人也只能得到99元提成。

 

      事业合伙人推荐一个事业合伙人,可以得到1996元提成,被推荐的事业合伙人再推荐事业合伙人,第一个事业合伙人可以得到499元提成。在“宝玺财商商学院”的课程中,张某利用“提高信用卡额度”、“退保退费”的相应课程对自己进行包装,取得他人信任或盲目崇拜,实际目的为销售其会员资格和合伙人资格,在网络直播课上对其模式进行宣传,对介绍发展他人加入即可获取利益,介绍的人越多,自己得到的越多,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他人,已达到其获得利益的目的。

 

      执法人员对张某及陈某鑫、张某、刘某盼、洪某银制作《询问笔录》确认:张某为“宝玺财商商学院”的导师,其通过网络直播和网上录播“提高信用卡额度”、“退保退费”等课程介绍、发展陈某鑫、张某、刘某盼、洪某银缴纳费用成为会员/合伙人,上述四人取得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致此形成上下线关系。

 

      张某以陈某鑫、张某、刘某盼、洪某银等人的发展人员业绩为依据,获得非法利益,陈某鑫、张某、刘某盼、洪某银等人通过发展其他人员取得非法利益。

 

      青秀区市监局认为,张某通过“宝玺财商商学院”介绍、发展人员认购商品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上述模式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传销行为。张某介绍他人加入的行为,构成了介绍他人参加传销。

 

      6月22日,青秀区市监局向张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张某未在期限内提出听证及陈述、申辩意见。6月29日,青秀区市监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责令张某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罚金3万元,上缴国库。[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就是传销。凡是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须谨慎防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咨询QQ1:283071951 咨询QQ2:467080324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相关内容
反传销救助中心
广告位 300*300
广告位 1200*90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 ICP备案号: 京ICP备200274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