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云讯通”以公司上市配股为幌子发展20万余名会员特大传销案
“云讯通”对外宣称是一个互联网购物投资平台,销售各行各业各类齐全的商品且没有假货,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得到国家支持,缴纳费用成为会员或股东就可以得到固定收益和动态收益,收益以电子币形式发放到注册的“云讯通”会员或股东账户中,电子币可以提现兑换成人民币,同时会员和股东再发展或推荐其他人投资“云讯通”就可以得到相应奖励。
“云讯通”的会员分普通会员、股东会员和董事会员三个级别,交费人民币870元(币种下同)成为会员,其中770元兑换成500电子币,100元作为注册费。直接交费7700元可成为股东级别,交费77000元可成为董事级别。
“云讯通”为吸引会员,并从中获得更多的非法利益,即采用双轨制,极差制等方式发展会员,奖金制度分动态奖和静态奖,具体采取直推奖、层碰奖、对碰奖三种奖金制度,分级别的级差奖进行返利,该电子币、报单币又可用于重复注册账号、转化为原始股票或者出售给下线会员获利,并不定期向下线会员给予小额分红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8月12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李某波加入“云讯通”传销组织,使用报单币的模式,以公司上市配股为幌子,大肆发展会员近20万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获刑。
2014年10月,“云数贸”传销组织创始人宋密秋(曾用名张健,已判刑)因为持有非法证件被泰国警方抓获,后被判刑。在泰国普吉岛监狱服刑期间,为了继续控制其传销组织,宋密秋先后授权马来西亚人史迪芬、赖彩云及杨爱东、崔志平、司灿涛等人,以“云数贸”为基础,开设“云讯通”、“五化联盟”、“建业联盟”等多个传销盘。
宋密秋和赖彩云
同年11月17日,赖彩云、杰森、嘉玲等人创立了“云讯通”传销组织,该组织以振兴民族互联网、公司上市配股、发行原始股票等经营活动为名,按照“云数贸”传销组织的运营模式,让参加者缴纳费用注册成为会员并购买“云讯通”的原始股。
2014年末,李某波加入“云讯通”传销组织,使用报单币的模式,按照“云讯通”传销平台推荐关系组成层级,组织会员无限向下发展。在此期间,李某波先后加入10多个与“云讯通”相关的微信群,每个群500人。其在群里帮群主组织会员参加年会,在参加年会时做大巴领导,负责参会会员协调组织和上传下达。
至2018年4月被抓获时,李某波在“云讯通”传销组织中的推荐网络中处于30层,其注册的两个账户发展会员20万余名,按证件号码去重后,共计发展14839人。鲅鱼圈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波以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骗取钱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鉴定意见,李某波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超过120人以上,属于情节严重。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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