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E网商务"实属传销 "传销头目"获刑
时间:2010-11-18 12:56|来源:中国反传销中心 www.fcx110.com|编辑:集结|点击:次
打着"E时代全球最先进的循环商务增值平台"等噱头大搞网络传销,短短8个月发展会员达2.4万余名、入账1234余万元的"E网商务"传销案,11月17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对"传销教头"张济显、陈伟、陈晓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各判有期徒刑5年和罚金12万元的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张济显、陈伟、陈晓芳等3人以“E网商务”为平台从事传销活动。他们在网上发布广告招募会员,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津贴、分红等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截至案发,3人共发展下线会员74层,收到会员汇入的资金达1234万余元。张济显、陈伟、陈晓芳从中非法获利分别为60万元、119.85万元和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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