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罪,一传销主任被起诉
时间:2011-06-06 12:02 点击:
201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坤 (男,1987年生)在长泰县武安镇北门、武安镇京元村南津67号等地,参与天狮牌保健品传销组织活动。
为非法牟利,任该传销组织主任一级的陈某坤,要求其组织内成员尽可能多地把认识的人骗过来。在他的指使下,张某和姬某均被朋友骗到长泰,住进陈某坤管理的“家”。
组织传销活动,非法拘禁他人。来自安徽省的陈某坤,近日被长泰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审查起诉。
其间,陈某坤安排多人以拿走并扣留手机、暂扣行李、不允许打电话、强制睡觉、上卫生间不让关门并派专人跟踪、不让离开“家”或离开“家”有人跟从、晚上睡觉时有人把门等方法,限制张某、姬某的人身自由。
2011年3月15日上午,张某、姬某乘跟踪看管人员上厕所不注意之际逃跑并向长泰县公安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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