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打击传销有新招,举报传销有奖励
时间:2011-08-18 08:15 点击:
该办法公布的奖励标准为:举报信息或证据材料经执法机关查证办结属传销活动,窝点人数在50人以下的,给予现金1000元奖励;窝点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给予2000元奖励。如果窝点人数不够,只要举报信息经执法机关立案调查,并因涉嫌犯罪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就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而协助执法机关抓获传销头目的,无条件给予1000元奖励。一旦举报信息经执法机关立案调查、并进行罚款处罚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数额依照罚款数额的3%~5%计算,个案最高不超过3万元。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年中工作会上获悉,鉴于近期传销活动有死灰复燃的迹象,郑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出台了《郑州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拟对举报传销行为和组织者给予1000至3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有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该办法还指出,举报形式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是受理传销举报的主管部门。郑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在举报时尽量采用实名制,如果真的不方便留下真名,也要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或住址,以便结案后执法机关支付奖金。
作者:王建芳 张瑛 任顺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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