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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人:一个反传销志愿者的救赎

时间:2011-12-14 23:12 点击:

   爱情 遭遇传销阻挠

    2008年年初,宝鸡小伙大鹏与在西安上大学的小芝成为情侣,开始了一段异地恋情。两人虽不能朝夕厮守,但感情却迅速升温,相处得很好。

    下半年,升到大四的小芝开始找工作。她告诉大鹏,自己一个同学的亲戚在洛阳办公司,可以去那里实习。到洛阳后,小芝在电话里告诉大鹏,这是一家保健品直销公司,有一百多人,除了伙食不好,其他还都不错。

    2009年 3月 28日晚,大鹏乘坐列车去洛阳看望小芝。 29日早 7点半左右,这对分别半年的恋人终于在洛阳火车站相聚。“当时她没表现出异常,精神状态挺好的。”久别重逢,大鹏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但接下来的两天,大鹏对小芝的“工作”产生了怀疑。

    小芝带着大鹏来到洛阳市郊的一个小区,这里的一户民居就是她所在的公司兼宿舍。这户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挤了 15个人,大鹏看着这么多男男女女吃住在一起,心生不快,但他不动声色,决定了解一下再说。

    午饭是一碗劣质挂面,“不放盐都咸得吃不成”。大鹏拉着小芝出去下馆子,却有一位小芝的“同事”紧紧跟随。大鹏生气了:“一起也行,咱 AA。”那人便出去了,蹲在饭馆门口。

    当晚,大鹏和小芝“公司”的“男同事们”挤在地铺上,小芝则和她的“女同事们”挤在另一间屋子,也睡在塑料泡沫铺垫的地铺上。

    第二天,有人安排大鹏在屋里“听课”,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小个子口沫四溅地讲了一个多小时后,大鹏明白了,站起来将喝了一半的可乐砸向黑板:“你这是传销!”

    大鹏当即决定带着小芝离开,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小伙拦住了他,恶声道:“我把门锁了,想走你就从这 4楼窗户跳下去。”身高一米八的大鹏不屑地看着他说:“你信不信我把你扔下去?!”“黄毛”吓得连忙躲开。

    大鹏硬拽着小芝下了楼,但小芝竟死活不走,这个还没毕业的女大学生甩手给了他一耳光。大鹏懵了,他们以前从未拌过嘴。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那栋家属楼的。

   大鹏,男, 23岁,身份很多,其中一个是宝鸡唯一的民间反传销志愿者。

    12月 8日下午,他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故事:三年前,他的女友身陷传销。这三年间,他曾三度营救女友,但都以失败告终。期间,他成为一名民间反传销志愿者,多次举报传销窝点、远赴异地解救被困人员……

    他对传销组织了如指掌,恨之入骨。正在采访,他说:“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找一个传销窝点。”

    暗访 发现“非常”住户

    市区经一路毗邻火车站,商户密集,人流量很大,人员构成复杂。

    三拐两拐,大鹏把记者带到一栋商住两用楼旁边。这栋建筑下面几层为商铺,商铺顶上是居民楼。大鹏说:“靠铁路那栋楼上可能有传销窝点。”

    记者决定以租房者的身份去一探究竟。“师傅,这是刘建家吗?”记者敲开门,编了个人名“投石问路”,趁机向屋里看去。虽然没开灯,但铺在地上的塑料泡沫露出玄机——这是传销窝点的一个特征:不睡床,打地铺,地上铺塑料泡沫防潮。“你们找错了。”开门的男子不耐烦地说道。是外地口音!“咦?网上写着 4楼西户要出租啊!”“这是 5楼。”屋里传出女子的声音,还是外地口音。记者这才看到,屋里还有几个男女席地围坐在一起。

    这是传销窝点的另一个特征!

    随后,记者将暗访得到的信息一一告知大鹏,他确定地说:“肯定。”

    为了防止传销人员跟踪,谨慎的大鹏带领记者围绕火车站转了一大圈后,才来到金陵派出所报案。他建议,最好将行动时间定在晚上 9点以后,因为那时传销人员基本都在窝点。

    大鹏的这些反传销经验,与他身陷传销三年、至今杳无音信的女友有关。

     坚守 只为一丝希望

    回到宝鸡,大鹏深深地为自己当时没能当机立断带走小芝而懊悔,他不断通过电话和网络劝说小芝离开。在长期的劝说中,他开始留意有关传销的各类资料,并加入了中国反传销协会。

    一天,小芝打电话来说她已经“出来了”,此时在安徽淮北的同学家玩。大鹏大喜过望,动身去淮北接小芝。 2009年 8月4日,小芝带着“表妹”来到淮北火车站接大鹏,看到眼前的女友比四个月前又瘦了许多,大鹏很心疼,吃饭的时候,他特意多点了几个菜,小芝吃得狼吞虎咽。

    大鹏说想去小芝借住的同学家看看,但小芝却不让,两人几番争执,小芝哭了,大鹏心软。“只要‘出来了’就好,不去就不去吧。”小芝和“表妹”领着大鹏在淮北市区逛了逛,便让他当天就回宝鸡,说自己还要在同学家玩几天。

    虽然大鹏想带小芝一起走,但又怕惹她生气,心想反正自己没事儿,过几天再来接。临走的时候,小芝扑到大鹏怀里,又哭了。“我当时太相信她的话了。”大鹏说到这里,流露出一丝自责。虽然怀疑过小芝的贴身“表妹”,但他认为“刚出来”的女友内心很敏感,他必须给她信任。

    孰料,大鹏从淮北回来后,小芝却“消失了”,手机号码成了空号,网上留言也不回。

    大鹏这才恍然大悟,小芝还在做传销。那个所谓的“表妹”应该是“公司”派出监视小芝的人,她看出小芝有了动摇的心思,便向“公司”举报,使小芝的自由受到限制。反应过来的大鹏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

    又过了三个多月,大鹏才收到小芝在网上的留言,时间大多为深夜或凌晨。她还用两部座机给大鹏打过几次电话,区号显示,小芝仍在淮北。

    2009年 12月 27日,大鹏再赴淮北,他决定一定要找到那家“公司”,救出小芝。通过查询得知,小芝曾用的座机分属一家超市和一家药店,但大鹏在附近搜寻无果。此外,大鹏还去了八九个派出所,同样一无所获。

    在寻找小芝的时候,大鹏的脚不慎被铁钉扎伤,肿得连鞋都穿不上,他只好返回宝鸡。

    2010年 1月 30日,正月十六,这一天是大鹏 22岁的生日。许久未曾露面的小芝在网上留言:“你管不了我,我管不了你,那就算了。”相恋两年后,深陷传销的女友提出分手。

    大鹏答复:“这个无所谓,只要你出来就行。回家之后,给我打个电话。”

    真的“无所谓”吗?失去小芝的痛苦让他越来越憎恨传销。一次次地查证举报传销窝点,试图拯救每一个身陷传销的陌生人。他已由最初的只为拯救女友,到了与所有传销活动势不两立的地步。经他提供线索被端掉的传销窝点就有七八个。

    只是,小芝身在何方?在做什么?大鹏还没有找到确切的答案。“她可能还在搞传销,但传销窝点太多了,在我举报查抄的窝点里见到她的可能性很小。”大鹏说。

    但是,能端掉一个传销窝点,就少一些人受害,少一些人伤心。 12月 8日下午,正在接受采访的大鹏迫不及待地给本报记者提供线索,他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让更多的人远离传销。

    夜袭 端掉传销窝点

    2011年 12月 8日晚 9点半,一队人悄无声息地进入市区经一路一居民楼内,在 5楼西户门外停住,摁响了门铃。

    片刻后,门开了。昏黄的灯光下,开门的中年男人呆立着,这些访客让他猝不及防——有人身着警服,有人手持相机。

    这间 60多平方米的房屋内昏暗潮湿,地上铺着彩色塑料泡沫,整套房子里最像样的家具就是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

    经历了最初的慌乱,屋子里的男女们很快平静下来,木然地由民警安排。他们的行李衣物占了半个阳台,厨房里袋装的米、面和土豆已快见底。

    随着民警的检查,上百本听课笔记、心得体会被堆放到客厅,大量传销教材、成功学书籍、几盒粉笔和一张黑色塑料布等“教材教具”也被找到。

    这个传销窝点住着来自河北、广东、黑龙江、安徽等省市的 11个人。随后在派出所里,面对警察的盘问,他们几乎众口一词:“朋友叫我来宝鸡玩几天。”“这些人满嘴谎话,但这句话可信度最高,传销内部把这叫‘邀约’。”大鹏坐在椅子上,似乎有些疲惫。沉默半晌,他又说:“小芝从没拉我去和她‘做生意’,我很感激她。”

    目前,这些传销人员已被警方遣散。(应当事人要求,大鹏、小芝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我国刑法增加“组织、领导传销罪”

    2009年 2月 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相关条款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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