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广告

鄂伦春旗查获一起传销案

时间:2012-05-13 22:11 点击:

    本报讯(记者托雅 通讯员李忠华 贾彦伟 彭昊)日前,鄂伦春旗工商局在阿里河镇查获一起传销案件。
    阿里河镇居民潘某于2011年5月成为某品牌系列保健品经营商,同年6月成为呼伦贝尔市代理商。当事人销售该保健品的销售方式为:“会员制”,也称“国际连线营销计划”。首先销售商必需购买价值1500元—12000元不等的保健商品,才可以成为普通级会员、银级会员、金级会员、特级会员,同时获得向他人推荐产品的资格。当事人通过认购商品取得会员资格,后以逐级返利方式销售。逐级提取下线经营商销售返利,将会员级别和下线的经营业绩作为销售返利提取依据。达到最高返利1—14万元时,为一个销售循环。截止今年3月25日,当事人销售额为4万元人民币,发展经营商约14人,组织产品培训二次,每次参加人员约20人,非法获利5000元人民币。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已构成介绍他人参加传销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潘某做出了如下处罚:没收保健品、没收非法所得5000元人民币、罚款29.5万元。

传销救助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www.fcx110.com
全年无假日救助  24小时接受咨询
咨询热线:010-57210191  010- 56208282 01081953809  13260289889  13706770336 
咨询QQ号:467080324  57210191
友情提示:目前传销猖獗,花样翻新,如果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误入传销组织,请联系反传销救助中心,以免上当受骗!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n
    咨询热线1:010 57210191
    咨询热线2:  010 56208282
    咨询QQ1: 283071951
    咨询QQ2: 467080324

    相关内容

    上一篇:驻马店市工商局查处太平洋网络传销大案纪实
    下一篇:返利网站,电子商务,受利益诱惑变传销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