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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传销涉案4亿 电子商务公司董事长获刑

时间:2012-11-07 01:03 点击:
  河北琳琅至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武援军,常务副总裁(代理总裁)、高级代理吴连堂等六名被告人分别从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开始到2012年4月止,利用网络进行传销。在短短的2年时间里,传销网络发展到河北、广西、新疆、吉林、重庆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几乎遍及全国。发展下线的传销人员59000余人,犯罪金额四亿五千零九十余万元。此案被公安机关破获后,经指定管辖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审理。

        前不久,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河北琳琅至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武援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代理吴连堂等五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七个月有期徒刑,其中三人因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被判处缓刑。11月6日,该判决生效。

       法院经审理认定了上述事实。法院认为:河北琳琅至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网络以销售商品为名,采取发展下线、发行购物卡(积分卡)积分升级、按层级提取利润等手段进行传销,骗取他人财物,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被告人武援军作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该传销组织的决策人、操纵人,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应对该组织全部行为负责。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吴连堂系该公司常务副总裁(代理总裁)、高级代理,负责该组织日常管理活动,参与组织策划传销制度及讲解和发展会员等工作,是该公司决策者之一,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传销人员1万余人,并抽取积分卡销售总额百分之二的利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他四名被告人中有2人是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传销管理活动,其中一人通过传销已晋级为高级代理层阶。另外2人虽不是公司管理人员,但在传销活动中积极参与、讲授传销课程,引诱其他人员加入传销组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传销人员数千人至万余人,都晋升为高级代理层阶。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武援军等六名被告人分别有立功、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法院对六名被告人分别予以减轻、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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