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3岁小梁被骗西安传销不忍看管跳楼身亡
时间:2013-04-13 14:23 点击:
2012年3月,24岁的湖南人小梁在网上认识了在西安的女孩小妮。两人聊得火热时,小妮多次提出让小梁来西安,给其安排工作。2012年4月14日下午,小梁只身一人来到西安,小妮直接将小梁接至城西一处城中村住下。这里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住所,两间房子分男女宿舍居住了很多人。
案件共涉及9名被告。有传销组织头目、有骗小梁前往西安的女网友、有给小梁上课说教的、还有晚上看守宿舍的。昨日,莲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9名被告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目前案件因附带民事责任,宣判结果还需数日。
深夜,24岁的小梁被女网友从湖南骗至西安,误入传销组织,小梁要逃出去,最终只能冲向宿舍窗户一跃而下,之后他再也没醒来。
此时该处的负责人姚某已安排好一切,小梁来了被洗脑,然后又被人搜身,小梁意识到这里是传销组织,可他手机被没收了。一直熬到深夜,小梁被安排睡下。当晚在男生宿舍内,组织者又安排人分别睡在小梁两侧对其监视,防止小梁趁机逃跑。
当晚11时许,小梁突然撞开临街窗户,从二层跳下,因伤势严重,姚某等3人将小梁送往西电医院抢救,却因救治无效死亡,期间姚某等3人逃离医院。
经过警方摸排,潜逃的9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昨日,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法庭上,9名被告戴着手铐脚镣出现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我们当初也是被骗进来的,”嫌疑人小妮说:“我们只想拉他(小梁)多发展一个下线。对他的遭遇,我们真的对不起。”20岁出头的小妮不止一次跪倒在法庭,希望法官和小梁的家属原谅她的无知。
检方认为,姚某、小妮等人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触犯了《刑法》第238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姚某、小妮是主犯,其他人为从犯、帮助犯。 本报记者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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