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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传销老总在陕西西安被抓,涉案4000万

时间:2013-05-24 16:07 点击:

 

  被抓获的传销组织成员 本报记者 袁琛 摄

  码上看看 视频记者李建利

  一伙福建籍高层传销头目以陕西某县发展为由,大肆骗取同乡“投资”。未央警方于近日将正在西安某酒店开会的高层头目抓获,打掉这一跨省传销团伙。

  案发经过

  近14万元投进去 发现是传销报了警

  今年3月22日,福建人张某向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她被老乡叶某骗走139600元。张某说,叶某称“陕西某县正在大力开发,投资机会很多”,让她和老公从福建老家来西安投资。随后,他们夫妇两人购买了叶某所说的42份股,共计139600元(每人资格费500元,每股3300元)。后期他们发现,叶某所说的“投资开发”实为传销。要求退出时,遭到叶某的阻挠、威胁,他们也被“叶某的人”监视。她是趁机跑出来报案的。

  未央分局成立专案组侦查发现,该传销组织于2012年5月从长沙转移至西安,并由“高层”福建人杨某组织领导,负责西安、宝鸡、石家庄三个传销基地。在西安传销人员多租住在未央区与浐灞区交界处。

  4月初,报案人张某在专案组民警安排下,佯装专心搞传销潜入传销组织,秘密向专案民警提供一传销经理廖某的身份证号、银行账户,该账户每月来往资金为数百万元。民警继续秘密侦查,传销组织多个“高层领导”也浮出水面。

  5月16日凌晨在北二环凤城大酒店,专案组民警将正在开会的高层头目杨某等8人抓获。当晚,又在附近一小区将廖某等5人抓获。

  组织特点

  每人只能发展3名下线 一年发展600多人

  经审查,杨某等13人对传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团伙多以“陕西某县要大开发、大发展、政策好、投资少、见效快”为由骗取“投资”,实则无任何店铺,无任何产品。

  “这个组织不同于一般的传销组织。”未央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杨世英介绍,相比一般传销犯罪活动,该组织门槛比较高。他们“规定”初次加入要交“资格费500元和一股价值3300元投资费”,且每次每人最多能购买20股,交到69800元时,就会有上线奖励19000元分红。拿到分红后,才可以发展3名下线,但只能发展3名。以此类推,每发展一名,将按照不同等级提成奖励不同的人员。

  在民警查获的“传销组织结构图”的纸张上,杨某等高管的名字在最上头,下有3个人名,3人名再依次向下发展,这张A4大小的纸张,被划得满满当当。每个人名后的括号里,还备注着他们认购的份数。

  杨世英介绍,该传销团伙以西安为中心,甚至将触角伸到宝鸡、天津等地,一年内涉案人员已达6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仅四月到五月一个月,在西安地区涉案就多达800万元。”

  利益分割

  A级高管提成50% 凭空获利百万元

  传销团伙中,今年28岁的福建人杨某已是A级领导,其也是西安、宝鸡、天津三地地区负责人。据了解,这个传销团伙有很明确的等级划分,具体是以下线认购的份数为标准。以每份3300元“入股”,一至两份为初级业余员;三至九为业务员;10至64份为业务主任,即C级领导;65至599份为经理级别,即B级领导;600份以上为老总,即A级领导。

  “被抓的13人中,有11人为A级领导,两人为C级领导。”杨世英解释,600份即1980000元,A级领导可提成50%,也就是说,发展成A级领导,可凭空获取不当利益近百万元。

  据悉,被抓的杨某等13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已被未央分局刑拘,对于该团伙中的顶级人物福建人杨某、李某、谢某,警方已展开上网追逃。

  骗人骗己

  大学没毕业开始搞传销 骗来妹妹和父母

  被抓的13人中,有一对来自福建的廖姓兄妹。昨日下午3时在未央区看守所内,记者注意到,25岁的廖某看起来还有些青涩,其23岁的妹妹还是学生打扮。

  廖某称,他原本是2012年大学毕业的,但在大三时,有同乡拉拢他“赚钱”,他拿出大学期间打工挣的钱,又借了一些凑够69800元,才进入到这个组织。拿到19000元的分红后,他觉得这个赚钱的法子还不错,便以在西安开店为由,先后骗了妹妹和父母过来……

  廖某的妹妹称,她还没有大学毕业,一听到哥哥说在西安开店,就答应过来帮忙。到西安后,发现哥哥已进了传销组织,“已经被严重洗脑”,哥哥不让她离开,还频繁“教育”她要挣大钱,后来他们一起骗来了父母。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某称,他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传销,就是觉得这样来钱轻松,还快一点。被问及一共“挣”了多钱时,杨某低头想了一会儿说,“一共有上百万吧,我也没买房子、车子,全都吃喝玩乐了……”

  本报记者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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