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传销头目诈骗10多万元,控制传销头目要钱被抓
时间:2015-03-22 21:40 点击:
去年11月8日,一名男子拨打110报警称,因被传销组织诈骗10多万元,为追回这笔钱,他已将传销组织人员控制在昆明一小区出租房内,并制持有炸弹。
警方接报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对现场进行搜排,但经过调查,原来该男子是在黑龙江省林口县报的假警。20日上午,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案。
谎称有炸弹
警方调集110人搜排无果
56岁的那某是黑龙江省林口县人,为了达到追回自己家人参与传销组织被骗钱款的目的,在去年11月8日上午9点至11点40分,那某多次拨打了昆明市公安局110的电话称,他的家人被传销组织诈骗走10多万元,现在他已经将诈骗他的传销人员控制在昆明市官渡区织布营村一出租房内,并且房间里有炸弹,要求一个小时内要和昆明市公安局长及记者对话。
接报后,昆明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迅速调集市局、分局、特警、治安、防爆、消防、刑侦、辖区派出所等警力110名赶赴现场处置,对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织布营村进行戒备、搜排炸弹等工作,并立即召集刑侦、行动技术、网安等多种警种开展案侦工作。
结果经侦查查实,拨打报警电话时,那某人在黑龙江省林口县,而公安民警也未在昆明市官渡区织布营村织布营发现其声称的炸弹。
公诉机关认为,那某涉嫌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骗10多万
报假警是为了引起注意
为何会报警谎称有炸弹?在庭审中,那某说,他自己也知道报假警的后果,但在2009年,那某妻子和女儿被传销组织骗到昆明参与传销,一共被骗走10多万元。那某从黑龙江来到昆明织布营村解救妻子和女儿,但没想到不仅没有救出家人,反而还被传销人员打伤,他也多次反映家人被骗的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
那某称,自己家里一直不富裕,又被传销分子骗得倾家荡产,在2014年11月8日,那某和家人因为被骗的事情吵了一架后,一气之下,他报了假警,谎称将诈骗传销人员控制在织布营村一出租房内,并且该房间内有炸弹。
前日,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指控,那某表示认罪,但他说自己并不想害人,报假警是为了引起注意,他也很后悔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经审理,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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