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广告

安徽传销:广德宣判首例传销案

时间:2010-10-13 08:47 点击:

  广德宣判首例传销案

  广德县法院日前对该县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案公开宣判,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被告人余某等6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等5人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底至2010年3月期间,被告人余某等人在广德县城4窝点内以销售化妆品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等6人参加的传销组织共分5个层级,以购买产品的方式发展下线,要求加入者购买产品,并对新加入者进行“洗脑”、“上课”,不断引诱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6被告人在该传销组织中担负策划、指挥、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起关键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被告人陈某等5人在该传销组织中对新加入的人员进行看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n
    咨询热线1:010 57210191
    咨询热线2:  010 56208282
    咨询QQ1: 283071951
    咨询QQ2: 467080324

    相关内容

    上一篇:中国反传销中心2010年上半年度挽回经济损失111万元
    下一篇:女大学生被骗传销逃跑坠楼致残案昨开庭审理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