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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被认定为2014-2016年无传销城市

时间:2017-02-10 13:14 点击:
  桂平市采取打击、控制、防范、管理、教育、宣传等多项措施,积极开展 “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近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为2014-2016年无传销城市。
  自2014年以来,在各个部门充分履职,通力协作之下,打击传销工作得到了巩固和不断的完善,该市对多年来均未发现有传销窝点、传销违法行为的425个社区(村)认定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社区(村)”率达100%。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广大群众对传销行为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促进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打击传销的行动中,形成“传销行为人人抵制”的积极氛围。该市打击传销工作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经过严格考核认定,2017年2月6日被认定为2014-2016年无传销城市。通过这次自治区的考核认定,该市打击传销相关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继往、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为彻底扫除传销“毒瘤”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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