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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立“一体化”体系打击网络传销

时间:2017-05-02 17:07 点击:

  日前,本报对网络传销进行了报道,提醒市民警惕传销披上互联网外衣,反响强烈。近日,记者就如何更好地识别和防范网络传销,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士支招。

  据了解,近年来,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下,变换手法、改头换面,披上了互联网外衣,转向了网络传销。他们打着“新型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络平台”“私募基金”“网络游戏”“网络旅游”“点击广告即可赚钱”等旗号,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发展下线,形成多个层级,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提醒: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不管传销披上什么漂亮的外衣,都万变不离其宗。传销大多采用‘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其模式往往是组织者要求受害者交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以取得加入组织的资格,并以发展下线人数或下线的销售业绩计酬。”22日,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相关负责人杨明媚介绍。

  “一方面应慎重选择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仔细分析其盈利点,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杨明媚说,“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投资公司、电商平台、游戏平台,应通过有关部门或政府网站加以核实,了解国家及地方政府与此相关的政策等。”

  “网络传销也渗透到了互联网金融领域里,判定是不是网络传销,要看它是否有实质的金融产品、项目,看它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承诺的‘高利’是否超出了正常的范围;营销方式是否公开宣传,运作的项目是否公开透明等。”长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福建本土某P2P平台运营总监刘峰说,一些网络传销组织声称的“众筹”“新资本”“原始股”等看上去很“专业”,加上虚假夸大宣传,前期还会虚构成功案例进行现身说法等,大家要提高警惕。

  省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理性选择投资渠道,不要被“快速致富”所诱惑,防止上当受骗并成为传销参与者。同时,市民若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可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查处。

  网络传销方式、手段更隐蔽

  24日,民间组织“中国反传销协会”创建者李旭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近年来,传销的变化从有产品到无产品,打着“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虚拟经济”“免费旅游”等旗号,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转移,网络传销泛滥,以电子商务、消费返利、游戏理财、金融投资、微信营销等模式为代表的网络传销有所增多。李旭指出,网络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模式发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样,低成本、跨地域、点对点运作,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方式、手段更隐蔽,因网站服务器多数在境外,调查取证和破案难度更大。

  那么,投资者应如何辨别呢?李旭说:“不管传销的手法如何变幻,但是传销的特征永远不会改变: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关系、层层返利组成多层次计酬。如果一个项目具备这些特征,就涉嫌传销!”

  福建闽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鸿说,根据2005年起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根据条例,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华鸿律师说。

  “不管是网络传销还是传统传销,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黄华鸿进一步指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省多方面加强网络传销监控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网络传销组织,省工商局依托泉州市工商局网络传销监控点,建立了“监测舆情收集情报——监控行为锁定违法——分析数据科学举证”的一体化打击网络传销技术应用体系,对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制定、资金流转方向、互联网站设立、人员加入流程等进行监控,取得很好的效果。

  日前,监测点还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合作,对微信平台上涉嫌传销的违法信息进行监测、研判,并探索有效的执法监管模式,对多起涉嫌微信传销行为的监测内容上报给了国家工商总局,更好地打击网络传销。

  据悉,2011年以来,该监控点完成总局分批次交办下发的共计2511个涉嫌传销网站的甄别、分析和取证工作;使用“计算机智能巡查+人工排查”手段监测网站日均500个次以上,巡查监测网站250多万个次,向总局和省工商局报送排查分析涉案线索及信息1.28万多条;组织查处15起源发性网络传销案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5起),取缔20余处传销窝点。

  刚交房,物业就要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二手房装修,物业要收垃圾清运费高达3000元……近期,多名网友在《直通屏山》留言表示困惑——

  装修垃圾清运费 怎么收谁说了算?

福州世茂茶亭俪园小区物业贴出的各项管理费用标准。
福州世茂茶亭俪园小区物业贴出的各项管理费用标准。

  东南网4月25日讯(本网记者 王楠 文/图)房子装修产生垃圾,从而产生清运费,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垃圾清运费该交多少,标准由谁来定,很多网友却表示困惑。近日,福州市世欧王庄B区业主李先生在《直通屏山》留言反映:“小区刚刚交房,物业就要收取800元的垃圾清运费,这合理吗?”

  和李先生的情况类似,张先生是福州市世茂茶亭俪园的业主。“原来房子有地板和吊顶,我不满意,打算拆除。物业说要收2000元垃圾清运费,装修时还要再交1000元垃圾清运费,合计3000元。收费这么高,合理吗?”他问。

  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费收多少、怎么收?记者采访了相关物业、物价部门和专家学者。

  网友反映:装修垃圾清运费

  不同小区标准不同

  记者来到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世欧王庄B区小区时,正有部分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小区目前尚未有业主入住。“装修就要收800元的垃圾清运费,每家每户的情况都不同,也不知道这个收费标准是哪里制订的。”不少业主表示困惑。记者找到小区世欧物业公司的邹姓负责人,据其介绍,世欧王庄B区有1400余住户,户型为128平方米和158平方米,每套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800元。

  800元的收费标准是由谁、依据什么标准制订?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需要雇佣工人将业主装修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根据产生的清运成本、人工成本、相关政府部门收取的垃圾清运费等进行测算核定的。

  和网友李先生不同,张先生在福州市世茂茶亭俪园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原本有吊顶和地板,我要拆除,物业说要收取2000元垃圾清运费,等装修时,还要再收取1000元的垃圾清运费”。

  记者来到福州市台江区的世茂茶亭俪园小区。在世茂物业公司办公室内,墙上贴有一张收费标准,其中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根据户型不同和有无隔墙,收费400元/户至2000元/户不等,标价后面显示其根据《福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的政府指导价制订。

  世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装修垃圾清运费就按上述标准收取。然而,记者查看《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榕价房[2009]3号)文件,其中装修垃圾清运费最高每单元600元。世茂物业公司贴出的政府指导价远高于此价格。政服放开装修垃圾清运费定价后,世茂物业是否与业主协商确定?前述工作人员表示需向上级领导汇报后,再给出解释。记者截稿前,世茂物业仍未做出回应。

  福州是否有统一定价标准?

  相关部门:由物业和业主协商

  各住宅小区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不同,目前福州市是否有统一的定价标准?记者查看最新的《福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榕价房[2013]8号)文件,其中规定: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业主本着自愿的原则,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

  福州市晋安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在榕价房[2013]8号文件出台前,小区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根据户型不同,定有统一收费标准,随着近年人工费用等上升,导致物业服务成本提高,政府逐渐放开定价标准,由市场调节。

  该工作人员表示:“无论物业按照旧规还是新规执行,装修垃圾清运费都需物业与业主协商,在物业合同中标明收费价格,无需向物价部门备案。物业在服务中有违背合同约定的行为,业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物业与业主无法就装修垃圾清运费达成共识,也可由业主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

  世欧物业邹姓负责人表示,在价格制定初期,物业曾与开发单位协商,并参考部分新建小区收费标准制定。该负责人表示,从小区环境管理来看,最好由物业统一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若业主对收费存有疑问,也可与物业协商,个案处理。

  专家建议:物业协会有效监管

  保障业主权益

  记者了解到,政府放开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后,福州市有的小区装修垃圾由业主自行处理,有的由物业制定收费标准,有的仍参考原指导价执行。装修垃圾清运费该如何收取才更合理?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谢宏忠教授认为,接收装修垃圾的中转站多位于城郊接合部,为规范垃圾处理,最好由物业统一安排。

  谢宏忠教授表示,装修比较集中的多为新建小区,大多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无法与业主协商,听取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持小区正常装修秩序,物业公司可根据物业行业的惯例、市场需求、房屋户型等条件制订装修垃圾清运费价格标准,并由物业管理协会监管其价格及服务,使其不大幅高出市场水平。不是新交房的小区,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装修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物业需与业委会协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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