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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主犯昌某被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

时间:2017-06-25 15:05 点击:
传销我们都知道,传销组织的会员,为了提高自己在组织中的级别,总是利用三寸不烂之舌,不断地骗自己的亲戚朋友交钱入会。

那么骗完了自己的亲朋好友怎么办?有的老鼠会会员居然不择手段,诈骗他人的钱财再来做传销。

重庆人昌某手下的15个会员,就是这么干的。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发财梦没做成,反而因为诈骗他人财物,一个个都成了被告人。

当一个个被告人被法警带进桐乡法院第三法庭,他们年龄都在20岁到28岁之间。

两年前,他们从全国各地赶到辽宁鞍山,加入了那里的传销组织。

“最上面是总经理,然后是网上经理、带网经理、上线经理,以及主任、主管、业务员。”

被告人昌某说,要加入这个传销组织,每人都要买一份所谓的化妆品,价格是2900块钱,但是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拿到过这个产品。

28岁的昌某是重庆人,因为买了二十多件产品,一下子就升职成了上线经理。主要负责加入填单的工作,等他们填好单后,把这个钱交到网上经理那里。

升职了就有提成,因此想升职的人很多,但是要升职,要么自己多花钱买产品,要么拼命发展下线。随着传销被国家打击得越来越厉害,下线是越来越难发展了。

于是他们就开始想其他办法了。

上层传授的方法,就是通过微信、QQ等加陌生人为好友,假装自己是单身女性,以找对象为名骗取人家的信任。

一旦有人相信了,好戏就开始上演了。被告人熊某就多次谎称,自己被后妈逼婚,嫁给比自己大二三十岁的人,自己不同意,要离开那个地方要受害人汇钱给自己逃离。

除了逃婚要钱的理由,还有假装生病住院,或者要见面的路费。

为了确保诈骗成功,团伙成员之间还相互配合,把假照片,假诊断证明发送给受害人,或者假扮医务人员冒名通电话,目的就是让受害人确信无疑。

从2015年到2016年间,被告人昌某和他手下的这些会员,先后从杨某等全国各地的十四名受害人那里,诈骗现金近15万元,均构成诈骗罪。主犯昌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余各被告也得到了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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