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广告

防范网络传销 发布涉嫌传销信息封号,山东给网站“出新规”

时间:2017-08-03 07:34 点击:
      提供网络通讯服务的网站,要建立专门的网站用户传销行为投诉渠道,加强内部群组特别是视频会议室的管理,在应知或明知涉嫌利用上述空间进行传销活动时,及时予以警示、关闭,保全证据并通报执法机关;配合执法机关对已定性的传销群组进行清理,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提供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网站,要强化网站内论坛、贴吧、博客、微博等板块的管理,对相关信息进行主动严格的内容审核,定期对网站内涉嫌传销的信息进行清理移除,对发布者进行警告、公示、封号等必要的内部处理,杜绝涉嫌传销信息出现。
提供网络搜索引擎服务的网站,要加强对网站其他信息服务内容如贴吧、百科、知道等的审核管理,对涉嫌传销网站、网页的链接予以屏蔽或清除,严格排名审核机制,拒绝涉嫌传销网站的业务推广。
 
      提供网络交易、网络支付服务的网站,对执法机关已经定性的传销展示或宣传,要及时予以清除并公示;对交易平台商城或卖家从事传销标的展示或宣传的,要立即警示、保全证据并通报执法机关;对已知或应知的传销活动不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业务;发现涉嫌传销客户及时通报执法机关,并配合调查。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传销组织借助网络平台,把有形的传销转移到网上,大搞“互联网+传销”,以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导致众多群众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为此,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今天召集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要求其承担起防范网络传销,配合工商、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开展好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主体责任。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n
    咨询热线1:010 57210191
    咨询热线2:  010 56208282
    咨询QQ1: 283071951
    咨询QQ2: 467080324

    相关内容

    上一篇:灞桥区红旗街办联合多部门开展大规模打击传销行动成效显著 2017-
    下一篇:“善心汇”传销犯罪团伙抓获28名重点人员在山东被查处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