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批捕9名涉“蝶贝蕾”传销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7-08-14 10:18 点击: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他们通过办案发现,参与传销活动主要为外地来天津人员,年龄结构主要集中在20至30岁。他们主要通过QQ、微信等交友工具结识传销组织人员,轻信其花言巧语,为找工作或见网友独自赴约,见面后被骗至传销窝点。
2010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存、袁某、胡某、焦某某、李某鹏、杨某某、陶某某、祁某某等人在天津市静海区加入“蝶贝蕾”传销组织,后逐步发展成为该传销组织领导层级。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存、袁某等3人为传销组织代理商,其他6人为传销团队管理人员。据初步统计,仅2016年9月至今,张某某、李某存、袁某等人领导的“蝶贝蕾”传销组织在静海区共发展近400人,涉案金额近490万元。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专案组,派员提前介入,快速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捕张某某等8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批捕祁某某。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依法批准逮捕9名“蝶贝蕾”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n |
咨询热线1:010 57210191 |
咨询热线2: 010 56208282 |
咨询QQ1: 283071951 |
咨询QQ2: 46708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