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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谎称国家项目“1040阳光工程”诱骗钱财达数千万

时间:2017-11-23 11:04 点击:
    昨日,记者从罗源县人民法院获悉,11月21日,嫌疑人黄某芬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罗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传销组织人员覆盖江苏、浙江、安徽、宁夏、福建等多个省份,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2013年10月,嫌疑人黄某芬、黄某光夫妇在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加入“1040阳光工程”(即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2013年12月该传销团队转移至江西省南昌市象湖新区,2014年3月又转移至福建省罗源县。该传销组织谎称“1040阳光工程”是受国家政策扶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国家项目,竭力宣传每个参与人员缴纳人民币69800元的全额入门费后,以层层发展下线,经过两三年的资金运作后即可轻松赚到1040万元为幌子,从而诱骗新人不断加入。
 
    据悉,从2013年至今,该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逾150人且层级达18级以上,涉案的20名嫌疑人均担任该传销组织的领导职务。由于案情复杂、人员众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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