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打工 警惕黑中介、传销
专家支招
网络求职入“陷阱”可一并向平台追责
对于暑期工学生遭求职“陷阱”、劳资纠纷等情况,杨正喜表示,暑期工纠纷不只是劳务关系的问题,还涉及诈骗、非法经营、恶意欠薪等,需要多部门一起监管。
但如果学生发生了纠纷,应该怎么办,杨正喜说,“尽管暑期工协议是‘劳务雇佣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发生了纠纷,学生依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同时,他表示,实际上,要想妥善解决暑期工纠纷问题,劳动部门及相关部门可开设绿色通道,加快介入、处理暑期工纠纷的速度。
同时,对于学生打暑期工,如何防止纠纷发生,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建议:首先,在用工公司的选择上,学生可以通过网络以及全国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来查询用工单位的征信、资质等方面,核实企业信息后,再确定是否进入该公司工作。
其次,建议学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者是口头承诺协议书。平时工作时,可通过拍图片、拍视频等方式保存自己工作的记录,如打卡记录、工作图片等,如果日后发生纠纷,这些记录都能成为自己维护权益的有力证据。
“说好了一个小时15元,干了7个小时,最后才给了我33元。”深圳罗先生的儿子小豪本打算利用暑假勤工俭学,没想到,刚开始就遇到了“陷阱”,但因为没有签订合同,罗先生只能让儿子先终止了暑期工。
眼下,正值暑期来临,不少学生都选择去做暑期工勤工俭学,然而暑期工遭遇工作陷阱的事情却屡屡发生,“黑中介”、误入传销窝点、工作条件与招聘时不符……不少学生的求职记成了“历险记”。
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求职心切,暑期工较少签订雇佣合同,招聘软件存在漏洞等,都成为学生暑期求职落入陷阱的原因。暑期工纠纷不但是劳务关系的问题,还涉及诈骗、非法经营、恶意欠薪等,需要多部门一起监管。
求职疑误入传销 操作员变搬运工
7月初,茂名少年阿伟在网上找暑期工,有人主动添加他为好友说可以介绍暑期工给阿伟,阿伟看待遇不错,于是阿伟和同学一起来到广州,刚到碰头地点,阿伟和同学却被带到了一栋民宅内。
阿伟的父亲说,阿伟和同学去打暑期工后,他们陆续收到阿伟让他们转账的微信消息,但是却一直联系不上阿伟,父母怀疑孩子可能被骗了,经过几天寻找后,阿伟偷偷用手机给父母发了定位,并且成功逃脱,回到了父母身边。事后他们得知阿伟可能误入了传销组织,于是报了警。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阿伟没想到自己的求职记变成了“历险记”,而找暑期工被骗的事情并非孤例,在广州打工的大学生小罗同样也遇到了不同形式的求职“陷阱”。正值暑假,小罗在一款网络招聘软件上看到了一家电子厂招聘操作员的信息,招聘信息上写着工厂直招,工作地点在广州白云区。
小罗通过该软件投送了简历,之后却是中介与小罗取得了联系。中介在确认了小罗的工作意向后,告诉小罗可以工作,但是等到小罗去到工作地点发现,并不是电子厂,而是物流中心的搬运工。
由于初次从外地到广州打工,小罗觉得人生地不熟,虽然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但是小罗觉得再找工作的成本比较大,于是选择了接受该份工作。
小罗说,在找暑期工的时候,求职软件上显示工厂直招的求职信息,不少是中介发布的。经过交流,小罗发现周围有不少同学都有类似经历,中介搜集到求职简历后,会根据现有的职位情况进行分配,他做暑期工的地方,有好几名学生找的都不是现在从事的工作。
记者发现,随着暑假开始,有关暑期工的投诉不断增多,但是对于自己遭遇,学生们在表示愤怒的同时,更多的表现出对于维权的无奈。
暑期工不签合同 维权失去“保护伞”
小豪在暑期应聘了一家工厂的暑期工,工资标准为15元每小时。小豪一天工作了七个小时,但当天计算工资时,小豪却只拿到了 33元。
经过与厂方的沟通,小豪才得知,15元每小时是最高工资,需要当天达到一定产量,才按照该标准结算,但小豪坦言,产量标准厂家定得很高,很多熟练工都达不到。
“听了儿子的情况,我感到很气愤。”小豪的父亲觉得,儿子暑假勤工俭学是好事,但遇到这种情况,很打消孩子积极性。小豪的父亲试图帮儿子维权,但经过咨询得知工资纠纷问题必须先确认个人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劳动关系不明确,相关部门受理起来也存在困难。
“当时跟厂方只是口头协议。”小豪父亲表示,鉴于维权比较麻烦,涉及的金额也比较少,最终选择放弃维权。他表示,下次儿子打暑期工时,一定要做好准备功课,保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
有过几次暑期工经历的小陆表示,之前做暑期工时,不少同学法律意识比较欠缺,觉得工作时间短,看到其他人没签,自己也没必要非签订协议。但往往暑期工期间出现纠纷,学生的情况就会非常被动。
华南农业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杨正喜教授指出,学生打暑期工容易陷入纠纷,一方面是因为学生缺乏鉴别力,防范意识不足,容易上当受骗。遇到一些高薪的职位和优厚的待遇,不经过核实便选择轻易相信,最终可能陷入“骗局”。
另外,他指出,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工作单位往往不与暑期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出现工作单位无故辞退、克扣工资等情况,学生需要维权,就缺乏相关依据和法律方面的支撑。
廖建勋指出,如今不少学生都通过求职软件或者网络平台寻找暑期工,如果最终寻找的工作存在欺骗性质或在工作中发生劳资纠纷,可以一并向网络平台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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