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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买卖宝”特大网络传销案侦破,涉案金额200余亿,会员80万

时间:2018-08-29 00:20 点击:

2016 年6 月3 日,在河南省、市两级工商、公安部门的指挥下,许昌市建安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区公安局联合行动,一举打掉一涉及全国20 多个省市自治区、注册会员80 余万个、涉案金额200 余亿元的特大网络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团伙。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 人(其中批准逮捕6 人),冻结、暂扣涉案资金3.4 亿余元。

案源初现

2016 年4 月初,建安区工商质监局接到一起关于涉嫌网络传销犯罪案件线索,经过核查情况基本属实。按照许昌市建安区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该局立即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由建安区政法委牵头、建安区打传办具体负责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专案组按照“禁蔓延、摧网络、打头目”的原则,针对新型高科技网络传销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确定了利用高科技手段锁定网站服务器、调取相关证据的调查方向。

追根溯源

由于该案主要利用互联网开展违法活动,涉案人员身份虚拟,涉案资金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隐蔽流通,给案件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针对这种情况,专案组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调查的模式,从人员、资金、模式等方面入手,一步步剥开违法犯罪分子的层层伪装。

首先,由执法人员虚拟身份购买“诚信买卖宝”网站“门票”成为会员,成功打入传销组织内部。登录该网站内部系统,对该传销组织的奖金模式、运行模式等证据下载固定。并按照网站指示,出资购买虚拟货币进行交易,通过对这笔特定资金的跟踪,查出该组织资金的流通情况。锁定该传销组织的主要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财付通等账号。

其次,网络安全部门采取技术手段对“诚信买卖宝”网站进行跟踪、调查,专案组通过该网站的IP 地址,获取了网站会员信息。执法人员先后赴郑州、烟台、上海、杭州等地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该传销组织服务器位于香港。通过进一步的技术侦查,锁定了该网站管理人员的登录地址在郑州市某写字楼某房间,从而认定了主要嫌疑人。

查清模式

经调查发现, 犯罪嫌疑人崔某、施某、盛某等人利用自身网络技术,以郑州悦米商贸有限公司和郑州施展科技有限公司为掩护,在香港租赁服务器,架设名为“诚信买卖宝”的网站,搭建网络平台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活动。该传销活动模式为:在“诚信买卖宝”网站上以投资理财的名义,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方式发展他人加入,以购买门票(每张10 元)方式获得参与该网站理财资格。会员分为M0-M6+ 经理八个级别,单笔投资额度分为1000 元、2000 元、5000 元、10000元四档,投资日期最长为10 天,日利率1.5%。参与者首次排单成功(举例:投资1000 元,10 天后兑现收益,即1150 元)后即为M1 级别会员。M1 级别会员单笔最多只能投资1000 元档次,M1 推荐2 个成功排单的会员即可升级到M2,M2 级别会员单笔投资额度升为2000 元;M2 级别的会员推荐5 个成功排单的会员即可升级到3,M3 级别以上会员最多单笔可以投资10000 元。以此类推,M6 发展3 个M6 下线后,可以升为最高级别经理。推荐人可获被推荐人排单金额的10% 作为推荐奖,领导奖按下线传销人员层级分别为:二代5%,三代3%,四代2%,五代1%,六代0.5%。其中M1 只享受一代推荐奖,M2 享受两代,M3 享受3 代,M4 享受4 代,M5 享受5 代,M6 拿满6 代。如果直接培育三个M6,即可晋升经理级别,享受6 代之后无限代0.2%经理奖励。

由于该网络平台本身不产生任何价值,参与者的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来参与者的投入资金,是一种击鼓传花形式的骗局,前期参与者只有不断发展他人参加才能保证永动机式的不断循环,亏损的永远是最后参与者。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该传销行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和财产安全,严重背离社会伦理道德,破坏精神文明建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果断收网

在查清该传销组织的经营模式和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将案件调查情况向公安、工商联合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经过综合研判决定收网。2016 年6 月3 日,许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许昌市建安区工商质监局40 余名参战人员分工合作,一举抓获涉案人员5 名。同时对该传销组织网站后台数据进行了调取,经过三天三夜的破译转换,依法获取该网站全部数据。

查办体会

各方高度重视是查处传销案件的保障。由于网络传销活动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传销案件办理周期长、投入人力物力巨大。因此,更需要各方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于案件的办理,该局党组给予了大力支持,不但抽调业务骨干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而且在交通工具、办案工具、办案资金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保障。另外,在案件查办中,不断就案件定性、管辖权等问题向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工商局请示汇报,解决了一系列的程序性问题和工作中的实质性问题,为案件查处提供了重要保障。

完善的打传机制是查处传销案件的基础。在该案的查办中,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通过工商部门与公安部门良好的联动机制,实施案情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公安部门侦查技能先进、强制措施得力等优势调查取证,收集到充分扎实的证据,将案件办成铁案。同时,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分析、研究、指导案件查处,有效地解决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

高素质办案队伍是查处传销案件的关键。为确保案件的成功查处,先后从工商所、经检大队、网监股抽调15 名业务骨干进入专案组。并设置了专门的办案场所,配备高配置的电脑、打印机等办案设备。办案人员充分发挥计算机、财会、法律等专业方面的才能,从数百万条银行账户明细、通讯记录、扣押的书证物证中的信息中快速锁定有效线索,利用技术手段恢复网站数据,准确收集有关证据,将当事人违法犯罪事实层层剥开,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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