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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手段多端、跟你谈恋爱小心恋进传销窝

时间:2019-04-19 10:09 点击:
案件分析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均(另案处理)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3年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团队。新人加入该组织,至少要购买1份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的虚拟产品。该组织采取欺骗手段,由成员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借口,将被害人骗至长沙,将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骗走统一保管,以限制其离开房间。同时,组织中有人扮演“师傅”,对被害人进行洗脑,传授吹嘘“发展前景”,有人为被害人提供所谓的温情服务等,最终使被害人放弃抗拒,实现认同,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员。
    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借口,将他人骗至长沙,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骗走,以阻断其与外界联系,限制其人身自由,强制进行传销洗脑,最终迫使其放弃抗拒,实现认同,成为传销组织的一员。
    4月18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这一大型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6·30”专案)中的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
    判决结果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阙某理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郑某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自2013年以来,该组织逐步发展,形成了以张某均为首要分子,阙某理、郑某勇及赵某娜等人为骨干成员,层级达3级以上、成员达100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017年6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阙某理、郑某勇分别组织、指挥、参与非法拘禁13人和12人,被告人杜某、吴某娟、周某虎分别组织、参与非法拘禁8人、5人和2人,其余被告人参与非法拘禁6人至1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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