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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琳凯藏在奖金里的潜规则,比传销还可怕

时间:2019-10-25 13:07 点击:
        这是一个以女性为主体的层层相连的销售体系,将人们互相连接的纽带则是从玫琳凯获得金钱和美好生活的愿望。有玫琳凯从业者称,经销商告诉他们,加入玫琳凯最高能拿到200代的奖励。在多层销售体系中,每一个上级与下级之间都是一代。但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200个层级的销售网络,早已超过了传销的定义。
        有玫琳凯从业者称,经销商告诉他们,加入玫琳凯最高能拿到200代的奖励。在多层销售体系中,每一个上级与下级之间都是一代。在广州正佳广场东侧,挂着硕大的Mary Kay玫琳凯招牌,这个广州市最繁华的商业地段之一,周边还有万菱汇、天环广场等知名购物中心,由此经过的市民,都会注意到这个巨大的招牌。少有人清楚的是,这个巨型广告牌上的品牌名,代表着什么。           1,直销是皮,传销是骨
       玫琳凯是全球排名前十的直销巨头之一,2018年收入超3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6亿元人民币。几乎所有加入玫琳凯的从业者,都怀抱着一颗致富的心。
        2019年8月31日,一份由邢某写的遗书流传开来,这份遗书一式三份,分别写给其父亲、妹妹,以及玫凯琳。信中称自己听到玫琳凯经销商宣传的可拿到200代奖励,因而“受蛊惑”将巨额资金投入玫琳凯,最终血亏到负债累累。
        这其中,有其自己的26万元积蓄,还有她从其妹妹手中拿来的37万,以及其父亲的6万元和从其丈夫手中获得的30万元,甚至还在网贷平台借款20万元。最终结果是赔光了所有的钱。

        据邢某自称,她加入玫琳凯的原因是听了玫琳凯首席经销商张某在公开会议上的宣讲。这位首席经销商宣称,经销商可以拿到200代的奖励,邢某说自己受到“蛊惑”加入玫琳凯,为囤货向亲人朋友、借贷平台借钱投入到玫琳凯事业。

        此后,张某某称:“经警察笔录调查,邢某所谓近100万的贷款,均为个人消费,买房,买车,到五星级酒店吃喝所造成。”

        据新浪潮杂志报道,其获得的一份爆料资料中,有首席经销商张某某的录音,内容直指张某某涉嫌传销。
在录音中,张某某表示:“我告诉大家,玫琳凯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我们的母沙龙、我们自己最重要的团队业绩是可以拿n代的。也就是说,从你做准督导开始,你所开发的人,再开发的人,开发到200代,全部都是你的。”张某某说,这在直销行业是很奇妙的。

         如果在正规的直销行业中,这种计酬方式的确十分“奇妙”。因为这已经触及到“团队计酬”的红线。

        “团队计酬”的概念,在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点的第一款,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它是指,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正规的直销企业,不允许出现团队计酬。时代周报新媒体记者在玫琳凯官网上查看到,尽管在玫琳凯官网中宣传的计酬方式规定,直销员的所有收入均来自其对最终消费者实现的产品销售,根据销售和服务顾客的不同类型,分为普通顾客销售报酬和VIP顾客销售报酬,比例不超过直销员销售额的30%。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类规定往往成为纸面文字。

        2,藏在奖金里的潜规则

经销商是每一个刚进玫琳凯的人梦寐以求的。只是曾接触过玫琳凯的用户大多表示,从玫琳凯挣钱并不容易。

        要成为经销商,需要达到几个要求。具备独立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含有销售化妆品、服务咨询内容;并且经过公司审核通过,与公司签订《玫琳凯经销商协议》。

        除此外,经销商还必须有经营场所,用来陈列展示产品,以及为美容顾问提供美容课程。这是玫琳凯的工作室制度。

        但是,经营场所的费用,就算在了经销商自己的头上。在成为经销商之前,新加入者还可以希冀成为督导,其万元月收入吸引着不少人前往一试。而玫琳凯的上级事先并不会给下线透露,成为督导有哪些要求。一般而言,3个月的业绩达到60000元才可能成为督导。如果以每月20000元业绩计算,督导可以从业绩中得到10%,也就是2000元收入,另外还可以从美容顾问业绩中抽取提成,一般为数百元。

        即便如此相加,督导的收入仍然离万元有不小的距离。在直接向客户推销产品难以进行的情况下,发展下线,并让下线从自己手中购买玫琳凯产品,就成了极为重要的收入来源。

        并且,督导们往往会几个人联合起来,租房作为培训、交流的场所,此时,便产生了房租、水电、通讯等等费用成本。

        更让玫琳凯的营销人员头疼的,或许是动辄出远门参加培训的费用。为了维持自己的成功女士形象,玫琳凯营销人员常常在吃穿用度方面花费不少金钱。例如,当营销人员去往上海、北京、杭州等地出差时,相关费用全部需自行承担。

        这些暗中的规则真实存在,在玫琳凯的官网,这些内容则绝不会被展示出来。

        但细究之下,会发现这仍旧是牢牢附着在玫琳凯体系上的游戏规则。

        3,精明的甩锅手法

        玫琳凯究竟是怎样做到让自己隔绝于自家经销商之外的,又是如何一边大肆敛财,一边毫无风险?

        2006年12月1日下午5点多钟,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网站公布的直销企业列表里,玫琳凯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在此前,玫琳凯一直以设立店铺+雇佣推销人员的经营模式运营着。

        这个业务模式与直销有很大差别。直销是公司把库存卖给了直销员,然后直销员再卖给消费者。而公司聘用推销员,产品库存还是由企业来承担,公司按照推销员每个月推销产品的数量来计算一定的奖金。

        玫琳凯获准的第一批直销区域为浙江、山东、广东、陕西、江苏、四川、辽宁、湖北的部分市以及4个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核准直销产品为123种化妆品。

        当时街面上挂有玫琳凯的店铺不多,与直销巨头雅芳相比更是少之又少。但这其实是玫琳凯的策略之一。

        时任大中国区总裁麦予甫称,“其实我们有,但我们请他们使用自己的公司名字,而不是把玫琳凯牌子挂在门口。

        在玫琳凯看来,经销商是独立法人,公司无法具体要求,这是玫琳凯自我保护的方法,不过在消费者看来,这是一种甩锅之举。

        玫琳凯的精明之处还在于,即便是要求营销人员不断订货,使用的也是一些相对温和的手段,比如:培训。所谓培训,就是让你膨胀信心,不断订货和拉人.玫琳凯公司从来不考察她们订的货到底卖掉了多少,她们的“业绩”只看订了多少货,拉了多少人。说到底,她们所谓“成功”是由进货数量和拉人数量来决定。

        以真正的直销从业者来说,其最需要的知识恰恰是财务管理之类的培训,比如,如何管理现金流,如何控制存货量,怎样计算盈亏。这些对于生意人来说非常重要的知识,玫琳凯并不提供。这里既是贩卖梦想的地方,也是摧毁梦想的地方。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美好实则虚妄的收入制度,吸引着众多人,前赴后继加入玫琳凯,渴望有一天成为资深美容师、督导、首席经销商,走上人生巅峰。但是,这条成功道路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走通,在付出大量时间和金钱之后,得到的往往是大量没有卖出的玫琳凯产品、一身的债务和破损的人际关系。

        4,保健品涉虚假宣传

        2019年8月,玫琳凯中国新总裁翁文芝上任,她曾在采访中说过一句话:“当你被无限信任的时候,你的潜能是会被激发的。”但玫琳凯是否真能担当起人们的无限信任?

        披着合法“直销”外衣的玫琳凯,不仅让其体系内的从业者损失惨重,也令普通的消费者防不胜防。

        2019年4月,福建新闻频道《现场》播出一期节目,一名男子从2016年开始在玫琳凯营销人员的推销下,开始吃玫琳凯旗下的“怡日健”保健品,结果开始流鼻血。

        这位郑先生在玫琳凯营销人员的朋友圈中看到,其产品可以治疗一些疾病。于是郑先生就抱着尝试的心态,购买一个疗程,总共15盒,花费5000块钱,包括粉妍片、葡聚糖(小粉),还有小紫。

        在玫琳凯官网上,这些产品被称作调养品,也有保健品标识,其中,粉妍片建议零售价为510元。此外,还有酵母β-葡聚糖固体饮料、γ-氨基丁酸固体饮料等多种产品,售价均在300至500多元。

        在郑先生提供的许多玫琳凯官方授权经销商的、朋友圈截图中,昵称为“小粉”的调养品,却被宣传最主要功能是抗癌抗肿瘤,多位玫琳凯经销人员的配文,清一色旁敲侧击表示,吃小粉可以预防癌症、吞噬癌细胞。

        玫琳凯经销人员宣传的小粉和粉妍片等产品,几乎能“包治百病”,比如不孕不育的夫妻,自然怀孕了;14年高血压,1年小粉,现在全好了;从肠胃炎到脚气,从皮肤湿疹到脱发问题,总之小粉和粉妍片统统都能治,郑先生曾经就是在这样的洗脑轰炸之下,步步深陷了。

        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平台上,时代周报新媒体(Timeweekly)查询到“玫琳凯”品牌下,共有89个直销产品名单,其中只有“怡日健粉妍片”为在商务部注册备案的保健品,并未看到“酵母β葡聚糖”的身影。

换言之,被冠以种种光环的小粉等玫琳凯调养品,疑似是未经许可的直销产品。国家《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在广告时候不得表示疗效,也不能与其它的药品或者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等,经销商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虚假的广告,虚假的宣传。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表示,可能作为经销商个体来讲,拿不到或者制造不出这种所谓的,跟疾病治疗有关的宣传数据、资料或者研究表明等等,这里面是不是说玫琳凯公司在背后纵容、默认、甚至是提供了这方面虚假宣传的材料,如果从这个角度说,我认为玫琳凯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将这种现象与玫琳凯的所谓“直销”模式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之下,玫琳凯的保健品虚假宣传或许还会层出不穷。在直接卖货不能达到目标的情况下,拉人头、夸海口,也就成为了必选的手段之一。

        玫琳凯的“直销”面具下,隐藏着的污垢也许不止这一点点,但并不代表,一张面具能够遮掩所有的问题。时间回到玫琳凯前中国区总裁麦予甫任期,玫琳凯似乎寻求着刻意的低调,可是,低调并不应该是这样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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