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11.7万几年后经过获得100万!小心陷入传销
你投入11.7万
经过4年6个月零19天以后
你就会获得100万的这么一个返现
这个诱惑力是很大的
2017年7月的一天,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来了一个报警的男子,这名姓李的先生说,他觉得自己被骗进了一个假公司。
两个月前,有人给李先生推荐了一个叫鑫圆共享经济的公司,说这个公司很有实力和背景,还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支持。最关键的是,加入这个公司后能得到非常丰厚的回报。
在李先生之后,眉山警方又接到多起报案,报案人都称有个鑫圆公司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在当地招募人员,组织听课,骗取投资。根据多位报案人的描述,眉山警方认为这个鑫圆公司涉嫌传销活动。眉山市公安局和丹棱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开始对这家公司进行调查。
警方首先在网上进行了查询,发现这家公司的网站看起来似乎很正规。网络上有不少这家公司对外宣传的形象宣传片,还有该公司的多名高层领导参与各种大型活动的视频和照片等。
警察还化装进入了鑫圆公司的总部进行观察。从表面看,这家公司确实显得很有实力,在四川成都租用了高级写字楼,办公室装修十分豪华。
难道这家公司真的是国家批准的共享经济平台?它真的会带领大家实现致富的梦想吗?警察没有轻易相信那些响亮的宣传口号。警方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后发现,这家所谓的鑫圆共享经济平台,完全不是它对外宣传的样子。
鑫圆公司对外宣传说是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的。然而,相关的几个部门都给出了证明,它们根本就没有批准过这家公司。
资料显示,鑫圆公司成立于2016年,公司的老板叫杨志伟,几乎所有关于鑫圆公司的对外活动上都有他的身影出现。警方对此人进行调查后发现,他的文化程度只有中专,并没有传言中的深厚背景,杨志伟这个名字还是后来改的。
警方从工商税务等部门调查认定,这个打着共享经济旗号的鑫圆公司,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那些新会员投入的钱。警方追踪那些资金的流向后发现,会员们缴纳的所有费用都直接进入鑫圆公司总部的财务账号。这些钱怎样使用,完全是几个高层领导说了算。
调查显示,杨志伟等公司高层们乘坐的都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一辆的高档汽车。而他们的奢侈生活完全是靠新会员投入的钱来支撑。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鑫圆共享经济平台实际为传销组织的事实越来越清晰了。不同于传统传销组织,鑫圆共享经济平台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也没有产品道具,而是在互联网上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的人加入。
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这家公司的注册会员人数就超过了20万,涉及了全国的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8个境外的国家和地区。
不义之财换铁窗十年
经过几个月的侦查工作,鑫圆共享经济平台这一网络传销组织的经营模式、人员结构完全清晰了,公司的高层人员也被警方全部锁定,确定了以杨志伟为首的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8年初,警方发现杨志伟等人好像听到一些风声,出现了集体潜逃的动向。公安机关决定在2018年1月22日对其全面实施抓捕。
当天,警方在鑫圆公司总部抓获了一些公司高层领导,现场控制的工作人员有几百人之多。与此同时,主要嫌疑人杨志伟在其家中被抓获。
杨志伟等人决定这次要撒一个非常完美的谎言,让那些急于发财致富的人进入到这个美梦里,从而达到他们自己敛财的目的。
他们许下了高昂的薪水,挖来一批网络技术人员。在金钱的诱惑下,日本知名高校留学归来的宋某加入了鑫圆公司。宋某参与设计了鑫圆公司的网站和App,而他也清楚,这种拉人投资,再高额返利的模式是不可能长久的。
鑫圆共享经济平台案件被破获后,丹棱县检察院根据该团伙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等特征,批捕了四十多名嫌疑人。
判决后,少部分嫌疑人提起上诉。2019年11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普法时间
Q1:几个以前搞过传销的人自己编一个谎言,就引得这么多人上当受骗,为什么会这样呢?
A1:传销组织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传播速度快、覆盖广这种特性,一些传销组织者利用现在的区块链共享经济 虚拟货币等新型的方式,普通民众可能也分不清楚哪些是合法经营模式,哪些是诈骗。再加上受害人本身贪利的本性,受高额返利的诱惑,蒙蔽了双眼,而落入了网络传销的圈套。
Q2:这种网络传销和原来那种传统的传销有什么样的区别?
A2:相比于传统的传销模式,比如说熟人传销,这种更多的是局限在一定区域之内,还有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网络传销不需要面对面,甚至上线和下线不认识,通过网络来进行,具有更强的欺骗性。同时,网络的开放性也造成它危害结果的覆盖范围更广、规模更大。但是无论怎样伪装,它都具有传销的三个基本特征:第一交门槛费,第二拉人头,第三跨层级。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上线对下线的圈钱游戏,只不过它采用了互联网的营销方式。那么,一旦下线发展不了足够的名额,上线崩溃,就会造成网络传销组织者卷钱逃跑的结局,也落得参与人倾家荡产的结果。
Q3:怎样能在传销的苗头刚起来的时候,我们就发现它,然后把它掐灭在火焰着起来的时候?
A3:从被害人层面来讲,首先要加强对于被害人的教育,我们要把一些新型的网络传销模式、方法,尽量通过媒体给大家做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另外一个层面是加强打击的力度。工商部门是查处违法传销的主力部门。工商部门可以准确地识别哪些属于传销信息,但是它对于网络信息的监管没有查处权,因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管属于网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职责。那么我们就需要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打击网络传销行为。
为利益编造谎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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