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加入“吕家传”传销组织的那四名妇女被判…
时间:2019-12-29 10:49 点击:
日前,曾被央视曝光的“吕家传”特大传销案已经在河南济源市法院宣判,首犯吕某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12月27日上午,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与“吕家传”特大传销案有着密切关系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涉案的4名被告加入“吕家传”传销组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5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至30000元不等。
最低550元入会,“吕家传”带你走上致富路?一贴“神药”的背后,竟是传销的陷阱!贵港四名妇女因推销“吕家传贴膏”涉嫌犯罪,本以为能大赚一笔,却不知赚来的是牢狱之灾!
据了解,2018年4月至11月,被告人郑某、周某霞、莫某珍、郑某珍先后加入“吕家传”传销组织,以推销“吕家传贴膏”为名发展下线会员,要求下线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吕家传贴膏”获得会员资格,鼓励下线继续发展下线会员购买“吕家传贴膏”,上线通过发展大量的下线会员以及下线购买、销售“吕家传贴膏”的业绩,赚取差价并获取高额返利。经法院审理查明,在“吕家传”传销组织中 ,郑某处于代理网络的第11层,其下线网络共有10层,下线代理人数为353人;莫某珍处于代理网络的第12层,其下线网络共有9层,下线代理人数为194人;郑某珍处于代理网络的第13层,其下线网络共有8层,下线代理人数为153人;周某霞处于代理网络的第12层,其下线网络共有6层,下线代理人数为107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莫某珍、郑某珍、周某霞加入以推销“吕家传贴膏”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吕家传贴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且被告人郑某、莫某珍、郑某珍发展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处罚。法院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莫某珍、郑某珍、周某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名成立,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莫某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郑某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周某霞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有可能是陷阱,低投资高收入这种套路层出不穷,不要因为别人给了你一点蝇头小利你就趋之若鹜,高利必定是陷阱,大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所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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