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毒瘤难以清除:1040传销取证难、受害者多
时间:2020-01-01 11:12 点击:
传销佬洗脑新人的时候总是说:如果我们是传销,是违法,警察为什么不抓我们呢?
而痛恨传销的人也抱怨地方甚至国家:地方不给力,不打击传销,不抓传销分子!
其实背后的真正原因是:——
传销太难办了,传销难立案,难取证,难结案!
为什么呢?
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人真正私有物其实只有以下三类,
一、生命健康
二、完全属于个人的财产(包括虚拟的如名誉)
三、不受外力影响的正常思想
而法律保护个人权益,也是保护以上三种。分别是:
1、生命健康权:各国法律首先要包装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所有有很多法律保护公民这两项权益;
2、财产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社会秩序正常发展必须坚持的原则,否则社会就乱套了,各国都有很大类似法律条例约定财产权,互联网时代甚至规定了虚拟财产权益;
南宁烈焰行动被抓传销人员
3、独立思维权:关于这一点,各民主国家规定,言论自由,思想自由。
杀人,打架斗殴属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范畴;
偷盗抢劫属于侵害财产权的范畴;
骗则是侵害独立思维的范畴;——通过影响公民的思维判断力,让公民做出错误的行为,从而达到侵害公民1,2项私有物的目的。
而法律保护被害者,惩治坏人,必须要有证据。1,2项目的伤害总能找到蛛丝马迹,但是思想侵害却很难,几乎没法形成直接证据。
法律寻找侵害证据:要么是过程证据,比如杀人案的人证物证;要么是结果证据,比如强奸罪受害者身上有犯罪人的体液等。
但是思想侵害却很难在事后找到过程证据,连锁经营洗脑是一系列的人,环境,氛围烘托改变了受害者思维,这个过程中,没有物证,更没有人证(围绕受害者的每个人都是施害者,他们不会作证的)。也找不到直接结果证据(除非整个洗脑过程全程被录像,这可比拍一部纪录片还难吧),因为一个人的思维,意识,观念被改变是无形的,法律很难界定这种改变是当事人主动改变,还是被动的。
但是骗又是被社会深恶痛绝的,那么法律怎么惩治骗呢?涉及骗的案件,几乎都是找结果证据(准确的说是间接的结果——直接的结果是受害者思维被错乱,因为思维的错乱导致了自愿的把私人物品(1、或2类)给了骗子)
也就是事后证据——在几乎明知骗子是要骗人前,法律也没法办他。
这就是社会普遍诟病的所谓防水养鱼之真相,笔者也为执法部门叫屈:——那些骗局,虽然执法部门锐眼可以看出来,但是在没有造成坏的结果前,没有受害者,没有实际损失前,执法部门能做到只是警示,提醒。却不能法办潜在的骗子。
这也是我们遇到的明明是骗子,怒怼他,总能被反驳:我骗你什么了?
警方在广场宣传举报打击传销预防知识
笔者关注传销,志愿反传,那今天的题目是传销为什么难办。
异地传销,名词很多,在南宁贵阳长沙武汉等地,又被叫做:自愿连锁经营。“自愿”是什么意思,就是没人强迫你,是你主动的,你是成年人,你得为你自己的决定负责,不该怪任何人。因此很多从业者有一天醒悟后,欲哭无泪,虽然是上当了,受骗了,但是发现真的不知道该怪谁,该恨谁。想来想去只恨自己蠢笨无知。——于是长期陷入内疚悔恨羞耻中!
——所以几乎没有传销从业者醒悟后,报案说自己被骗了!无人举报,没有诉讼主体,让警察怎么抓传销骗子啊?
1040传销被抓教育后遣送
——即使醒悟者报案,当年一连串的传销骗局设计者和参与者,完全可以推脱的干干净净因为行业是“自愿”的,在你加入的那一刻,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假模假样的仪式,再三确认你是不是“自愿”——在被洗脑的狂热期,你不过是顺嘴说的,现在成了传销骗子的托词了。而且你被骗入局,你和警察还有法律其实都找不到主谋——
1、你的推荐人除了骗你到异地外,还一直说不要你做,只是让你帮他看,是你自己想发财,是你自己认可的;
2、那些给你讲课的老师,跟你非亲非故,没有利益关系;他们即使说了假话,骗了你,你交的钱他们分不到一毛(真实情况的确如此)。何况没有一个讲师,直接把你拉进传销;至于哪个讲师讲课让你相信了连锁,只有你自己知道,法律上无法判断这人是 骗你上当的关键人;
3、给你营造传销各种假象的如配合(接新人时),幕后服务者,他们更不会承认他们骗你了;
4、事后在巩固期,你拜访的那些人,跟你一同分享所谓行业感悟的人,他们更冤了,他们就是傻乎乎的鹦鹉学舌的跟着说行业的好话,而且当时你也是这样说啊,到底是他们骗你还是你偏他们呢?
5、幕后指挥的老总是得利最多的(根据醒悟老总的曝光,一个69800,老总分1万多),也是策划洗脑新人的总指挥。这个老总该是你仇恨对象,如果你愿意寻求法律帮助,这也是法律要追究的关键嫌疑犯——问题是,你在考察过程中,是哪个老总幕后指挥,当时是无法知道的,后来明白过来,也没有任何证据了 ——因为那些聊天记录,电话记录,早就销毁了,即使没有销毁,你和法律都找不到。——最最关键的是,跟幕后老总相联系 的经理,推荐人都是被洗脑的人,他们只会帮老总掩护,不会帮你指正老总——所以法律也找不到认证。(这些人本身也是施骗过程中的同案犯,他们怎么可能自己举报自己啊)
——传销案既然没有直接受害者举报,警察如何办案?这就是你我都知道贵阳世纪城花果园,北海五象广场传销分子成堆窃窃私语,却很少看到警察抓捕传销骗子。——其实警察也看的出哪些人是传销骗子,但是他们没法抓。现场没人举报啊,警察凭什么抓?
——那么传销骗子逍遥法外了吗?也不是,没有直接受害者报案,还有受害者家属啊,实际上警察,打传办接待的传销案举报投诉,基本上都是传销受害者(从业者)的家属亲友。
——另外传销还有一个间接受害主体:地方和国家。地方因为传销污名影响形象,国家因此传销太多,可能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而实际上目前大量的传销打击行为都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主动推进的。
曲靖被抓传销人员
传销案越打越多的错觉是怎么造成的呢?
以前只有广西有传销,打击传销当然只是广西的事,总不能让湖南,湖北都加入传销打击吧,毕竟每个地方行政资源都是有限的。于是在打击的过程中,够法律法办的传销分子被抓被判,没有抓到的,和那些不够量刑的基层参与者一部分因为打击而醒悟,一部分把打击当成了宏观调控,他们被赶到其他地方——按他们的说法,是国家调控他们到别的城市。——于是随着打击的加重,传销反而在更多的城市繁衍。
2018年的传销重点城市惩治,和2019年开始的打黑除恶,开启了全国范围的同步打击传销,期待传销能早日消除。
打击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乌托邦反传销联盟 笔者并非法律专家,分析不严谨,抛砖引玉而已。期待以卑微之声呼吁,善良的人们打击传销,预防传销,抵制传销,宣传传销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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