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获刑!“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宣判首犯获刑12年半
4月1日,金融骗局预警获悉,日前,由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铭阳等1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对孙铭阳等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半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庭审现场
2016年起,孙铭阳、李键铭等人在互联网注册“惠乐益”电子商务平台,以“大通航、大电商、大健康、大文化、大生态”为由,吸引会员加入,并要求加入会员缴纳会费注册账号,成为“惠乐益”电商平台会员,鼓励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并以相互推荐的关系组成一定顺序的层级、组建团队,建立明确的返利制度。
“惠乐益”电商平台为了鼓励公众积极注册,允诺注册成功后会员即可享受“惠乐益”电商平台商城股份9000股、商城积分10000分及五年内免费的生命保卡。“惠乐益”电商平台会员向上可申请成为平台的省级、市级、县级代理。其中申请省级代理需缴纳50万元,可通过推广市级代理获取推荐费;申请市级代理需缴纳20万元门槛费,可通过推荐10个县级代理获取推荐费;申请县级代理需缴纳10万元,可获取20万个电子币。
该平台会员向下可发展新人注册,可获取三代以内的推荐奖,其中发展一代会员可获利300元、发展二代会员可获利60元、发展三代会员可获利30元。2018年3月16日,济南市经侦支队会同济阳县公安局联合成立“316”专案组,集中警力全力侦破“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随着资金研判的深处,这个传销团伙的组织结构和核心人员也逐渐浮出水面。
同年4月,山东济南警方分别奔赴河南陕西、山西、北京、天津等地进行抓捕,共出动警力200余人,并在河南将主犯孙铭阳抓捕归案。截止案发,“惠乐益”传销组织,通过固定地点授课、开会宣传等方式,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共发展会员31万余人,涉案金额11亿余元。
2019年5月13日,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该起案件案卷多达140余卷,有24名律师出庭辩护,部分区人大代表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为济阳区法院建院以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一宗刑事案件。
经审理后济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孙铭阳等1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惠乐益”电商平台,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为维护社会市场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日前,济阳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孙铭阳等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半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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