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安:打掉传销团伙,23个传销头目法庭宣判、百姓称赞
去年6月5日,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一举捣毁该传销团伙,曹某、陈某杰等23名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仁锦苑、旭东新城、荣盛水景城天璇苑等多个小区,组织、领导名为“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自愿购买份额加入,是纯资本运作投资项目,是政府引进的合法项目,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后回报是1040万”作为虚假宣传内容,积极蛊惑社会人员缴费加入传销组织,并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利益提成的依据。
“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后回报是1040万”?你认为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实际上却是传销“陷阱”。5月13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多起组织、领导传销案的判决书。反传防骗快讯在判决书上看到,曹某、陈某杰等23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传销组织内部实行“五级三晋制”,的模式发展传销人员,要求新加入者以通过购买虚拟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每名成员可发展3名直接下线,并依靠发展下线所购买的份额进行计酬和返利。五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三个阶段是:缴纳现金人民币3800元,购买1份以上的为业务员级,购买3份以上的为组长级,购买21份以上的为主任级;经发展下线,60份以上为经理级;经发展下线,达600份以上的为老总级。
为统一协调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将老总级的传销人员分为多个经理室,各经理室管理内部的老总级别人员及下属经理室相关事务,并与其他经理室所开展的传销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团队从各经理室中的经理人员中选任总管,分别有大总管、自律总管、自律配合、能力窗口、经晨窗口、申购总管等职务,具体负责管理经理室的发展。
组织内部要求体系内所有成员平时要相互交流、保持互动,以强化团队的凝聚力;为便于管理,组织内部还制定了生活经管二十条纪律规定,并给体系成员统一配发了集团手机号码,2019年6月5日,该传销组织被公安机关查办,现场被抓获传销人员160余名。经查,该传销组织在位人数达120人以上。
六合区人民法院认为,曹芳、陈俊杰等23名被告人以“纯资本运作投资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情节严重,应分别依法予以惩处。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到缓刑一年,罚金四万元到一万元不等。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 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凡是虚假宣传,无意无据无凭无证的,靠拉人头赚钱的以高额利润为诱饵引诱加入的,需谨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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