诧异!云集品传销骨干发展5万人获刑5年 发展超7万的却不予起诉
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对外披露了该地破获的“云集品”网络传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其中包括一起起诉书,一起不予起诉决定书和一起判决书。
两被告分别发展下线数万人,共计获利40余万元被起诉
8月14日,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披露的起诉书上显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云集品公司)通过搭建“云集品”网上商城,给供货商与会员进行商品交易,并为促进“会员等级”、“职称等级”的晋级从而获得更多返利、分红,而专门制定了“分享销售提成奖”、“个人店铺销售提成奖”、 “销售精英日分红”、“每月精英销售提成奖”等13种奖项。
深圳云集品公司以会员累计消费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的方式获得铜级、银级、金级、钻石级会员等会员等级资格,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下线的等级、消费金额为依据,来计算晋升普通店铺LV1、资深店主LV2、市场主管LV3、高级市场主管LV4、市场总监LV5、全球副总裁LV6和给付上线返利、分红。
自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王某某通过在滁州市等地开宣讲会、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介绍他人加入深圳云集品公司,并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进行消费后成为会员,会员发展下线达到一定的人数,可以取得相应级别的返利、分红,二人共计非法获利40余万元。
经鉴定,李某发展下线57953名,王某某发展下线27878名,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加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积达250万元以上。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伙同王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球销售副总裁”发展会员超7万,检方以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8月10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不予起诉的决定书上显示,杭州市女子王某为获取深圳云集品公司的返利,操作其亲属的实名账户及120余个其虚拟的账户,发展4万余名会员投入资金,非法获利238万元,最终检方以其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鹰鉴在不予起诉决定书上看到,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间,被不起诉人王某为获取深圳云集品公司(TPS平台)的返利,通过向亲戚朋友推荐、以虚拟身份注册账号等方式发展下线,涉及下线层数25层,下线会员账户72747个,有真实资金投入平台的下线账户45866个。
其中,王某直接发展下线人员超过14人,另本人操作其亲属的实名账户及120余个其虚拟的账户,将获利均归集到其本人的实名账户。王某该实名账户等级为钻石级店铺,销售等级为“全球销售副总裁”,共归集返利132 383.53美元,折合人民币89.8万余元,从中提现35100美元,折合人民币23.8万余元,另有使用返利购物所得的货品。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王某的上线谢某某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自首情节,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并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鞍山一女子发展会员超5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8月14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判决书上显示,鞍山市一名“云集品”的“全球销售副总裁”张某因发展会员超5万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2015年10月份,被告人张某某在安某某(另案处理)、李某等人的宣传下,通过电话成为深圳云集品公司电商平台的会员。
张某某在深圳云集品公司体系中级别为钻石级别,职称为“全球销售副总裁”,发展下线51600人,活动奖励金额为43499.21美元,提现金额为0美元。其中杨某等43人为免费会员,没有购买商品,不计入传销体系。
经鉴定,“云集品”平台会员总数高达10151104名,其中层级数三层、人数三十人及以上的会员共有318763人。平台订单商品金额为38亿余美元,利润为21亿余美元,平台发放奖金为30余亿美元,利润与发放奖金差额为负8亿余美元。
千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通过他人介绍加入深海云集品公司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积极宣传此平台,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51600人,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惩处。
7月31日,千山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反传销救助中心: 提醒 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凡是虚假宣传,无意无据无凭无证的,高额利润为诱饵引诱加入的,靠着拉人头赚钱的事,需谨慎了!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n |
咨询热线1:010 57210191 |
咨询热线2: 010 56208282 |
咨询QQ1: 283071951 |
咨询QQ2: 46708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