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拟币资金盘骗了455023人 传销首犯获刑七年
10月22日,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特大虚拟货币传销案件的起诉书。鹰鉴在该起诉书上看到,山东省邹城市男子靳某光受纯资金拆分盘“DGC项目”的启发,制定出了一套虚拟币的运行模式及奖励制度,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在全国各地骗了45万余人,收取传销资金高达10亿余元。
2017年初,靳某光受“共享数字货币”纯资金拆分盘项目(英文简称“DGC”)的启发,与董某兰商议,以助推人民币国际化为幌子,虚设“金砖储备资产货币中国运营总部”,在广西玉林市租房作为其总部办公地点,冠以国家项目之名,推广发行由所谓的“金砖储备资产货币(GRDC虚拟币)”。
根据靳某光、董某兰二人共同设定的金砖项目销售模式及奖励计划,金砖项目是采用二局各五拆模式,拟发行32亿枚GRDC虚拟币。二人还精心设计“四大收益”、“三大奖励”作为会员的奖励,激励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从收取的会员费中提取奖金,根据业绩档次获取奖励。
2017年5月7日,被告人万某某经上线会员杨某某(另案处理)推荐学习了解该项目的模式和奖励制度后,投资注册成为该项目会员。
为了发展下线会员以获取更多收益,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多次拉人进入姚某(已判刑)创建的“中国金融建设第一期虚拟资产工程项目”微信群、自己创建的“GRDC学习群”,多次转发该项目宣传资料并在多个微信群为会员讲解。
2018年3月,靳某光找到福州新影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出用于管理会员及会员业绩的互联网会员系统,租用的服务器位于美国境内。
至案发,“金砖项目”共发展下线会员455023人,收取会员费10.44亿余元。其中,万某某发展下线会员共30层189447人,收取会员费1.5亿余元,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了关键作用。
2019年5月14日,万某某主动向湖南省安乡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安乡县检察院认为,万某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鹰鉴还了解到,该传销团伙首犯靳某光、董某兰等11人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诈骗被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7年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到5万元不等。[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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