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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举报“中央电视台网” 假冒央视为传销骗局站台

时间:2020-10-29 20:26 点击:

      近日,央视网发布关于“中央电视台网”侵权事宜的严正声明,称“中央电视台网”在未经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授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商标、标识进行宣传,属侵权行为,已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声明全文如下:

 

      “中央电视台网”(网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cctvn.com、cctvn.net、中央电视台网.网址、cctvn.中国、中央电视台网.com等)在未经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授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商标、标识进行宣传,以此误导公众并借此招商,发布广告、视频、举办各种社会活动并谋取非法利益,其上述侵权行为,已给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及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我网严正声明如下:

 

      “中央电视台网”及其运营主体(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凤霸央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未得到中央电视台或央视网授权,“中央电视台网”及其运营主体与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毫无关联,其所有行为亦与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无关。鉴于 “中央电视台网”严重的侵权行为,我网已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合法权利及权益。

 

      请广大公众注意鉴别,避免上当受骗,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特此声明

央视网

2020年10月22日

 

      通过检索相关关键词发现,网络上存在部分与 “中央电视台网”有关的宣传信息,其中也包含为某传销骗局站台的信息。

 

      另一方面,启信宝信息显示,央视网声明中提到的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日,注册资本为1.07亿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018年,该公司以中央电视台创办的节目名为商标名,注册了一系列商标。

 

      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电视台,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一些不法分子,以“李鬼”冒充“李逵”打擦边球,以央视的公信力为“靠山”,冒用央视名义开展所谓的采访、宣传、演出、推广等活动牟利。这种行为既侵犯了央视的权益,又涉嫌违法犯罪。

 

      实际上,假冒央视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以下一起近期宣判的案件,正是“扫黄打非”部门查办的冒用央视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典型案例: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10月27日透露,近日,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对“6.18假冒央视名义非法活动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一审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另2名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介绍,这起案件是中央电视台举报反映“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冒用中央电视台名义开展活动,涉及北京、四川、山西、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省市。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表示,2019年7月,洛阳市“扫黄打非”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一起假冒央视栏目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查扣涉案车辆1台。

洛阳市“扫黄打非”办等部门侦查发现,“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冒用中央电视台名义在多地开展活动。公安机关先后在洛阳、深圳、北京等地抓获刘某强、史某进、陈某燕、李某旺,缴获摄像机、伪造公章、委托书、证明函、空白合同等有关物证材料。

 

      进一步侦查查实,陈某燕、刘某强、李某旺等人在北京大兴某影视城设立“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假冒央视栏目,分别以北京总部负责人、制片人兼副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身份,在多地实施诈骗活动。

新闻“三假”是指“假记者”、“假媒体”、“假记者站”,新闻“三假”活动严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败坏新闻界和新闻工作者形象,扰乱新闻出版传播秩序。

 

      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始终对新闻“三假”给予严厉打击,以维护新闻出版行业传播秩序。请广大公众注意鉴别,避免上当受骗,遇到新闻“三假”活动要向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举报。

   反传销救助中心: 提醒 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凡是虚假宣传,无意无据无凭无证的,高额利润为诱饵,集资诈骗引诱加入的,靠着拉人头赚钱的事,需谨慎了!亲人朋友陷入传销需要寻人救助的,请联系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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