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因传销被抓 父亲为其筹集生活费竟持刀杀人
2020年5月18日晚上,在宜宾市南溪区某按摩店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任某友持刀将自己的情妇刘某某残忍杀害,而事情起因却是因任某友女儿胡某某做传销引起的。
任某友于五、六年前因经常照顾被害人刘某某经营的按摩店生意便认识了刘某某,之后二人逐渐发展为不正当的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任某友得知其女儿胡某某在内蒙古包头市因传销被抓,为帮其女儿筹集生活费,准备找刘某某借钱,但因自己知道刘某某性格好强,担心其不给借钱,便携带一把水果刀以备到时威胁刘某某拿钱出来。
2020年5月18日19时许,任某友携带自己家中的水果刀到达宜宾市南溪区刘某某所经营的按摩店内后,刘某某遂将店门关上并关上灯,随后在店内的洗脚床上给任某友进行按摩。
直至晚11时许,刘某某准备回家时,任某友将自己的女儿因传销被抓需要为其筹集生活费一事告诉了刘某某,并提出向借5000元钱。因刘某某不相信任某友所说,任某友便拿出事先携带的水果刀比着刘某某颈部并威胁说:“今天你必须借5000给我,借不出来的话,我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你也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
随即,刘某某便打电话向其好友喻某某借款5000元,并在与喻某某的微信聊天中向喻某某发送“抢劫”、“在店里”、“马上过来”、“保安”的信息,喻某某在告知刘某某自己卡里只有2000元后通过微信转款2000元给刘某某,喻某某感觉刘某某行为异常后随即报警。
任某友看到只有2000元,认为钱不够,坚持要让刘某某凑够5000元。后任某友在与刘某某交涉过程中,听到门市外面有人敲门并发现刘某某用手机进行录音,认为刘某某已报警,便恼羞成怒,持手中的水果刀朝刘某某颈部及周围位置乱戳数刀,致刘某某当场死亡。
经鉴定,刘某某系锐器致右颈总动脉横断、肺破裂大出血死亡。
任某友行凶后用该水果刀朝自己颈部戳了一刀企图自杀,被赶到的救护人员送往宜宾第五人民医院抢救生还。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任某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传销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同时,因传销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同时,被骗参与传销者多为城市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等,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日益突出。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唆使参与人员阻挠、对抗执法部门,围攻、打伤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抗性日益加剧,而且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传销不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还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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