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检察官讲述:他持刀反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1、案情介绍
2018年3月6日上午,高某波被传销人员以谈恋爱为由骗至传销窝点。在被骗入窝点的房间后,陆续有安某某等8名传销人员进入房间,先后用言语呵斥、搂抱、掐脖子等方式,强行要求高某波交出手机、钱包,并抢走其眼镜,意图控制高某波。高某波情绪激动,从裤袋内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非管制刀具),大声要求让他离开,8人见状,没有退让,反而上前抢刀,并抱住高某波的手臂、腿部,高某波持刀挥刺,将最前方的3名传销人员刺伤后逃离。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高某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对其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2、难点和亮点
难点:这个案件的办理正是“昆山反杀案”前后,当时社会公众对“正当防卫”有了重新认识和反思,检察官当时心里也存在着一些疑惑,也面临一些挑战。主要包括两点:一是怎么去认定防卫手段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第二点是如何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社会公众都能接受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
近几年来传销案件处于一个高发状态。非法传销已经对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严重威胁,并且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面对不法侵害如不实施防卫行为,当事人将可能遭受更严重的侵害。高某波在被骗至传销窝点,面对多人的围殴,对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且强制将他加入传销组织,为了摆脱这个困境,他实施防卫,持刀反击,他的行为虽然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的客观后果,但是从他当时面临的被多人围殴的场景和情势急迫状况来看,他持刀反击的行为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我们两次前往安某某家,对他的亲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后他的亲属也愿意接受这个处理结果。
亮点:这个案件的意义和价值在于,依法准确认定了正当防卫,贯彻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人民朴素正义观,支持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激发了社会正气,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办案感受
检察官在向高某波宣布不起诉的时候,他情绪很激动,他表示没想到检察机关能给他作绝对不起诉,他一次又一次向检察官鞠躬致谢。在离开前,高某波主动提了两点要求:一是愿意出去后尽自己所能告慰死者家属;二是请求检察官赠送一本法律书籍,自己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司法办案确立规则、引领社会是检察官的责任。检察官要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办案的过程中,要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做到在依法全面审查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天理、国法、人情,这样才能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检察日报社融媒体中心、江西省检察院、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联合出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 策划:闫慧萍 殷硕 文案:胡热花 黄婷 视频:董芳 田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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