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不给传销留有丝毫余地,房屋租赁要登记 !
南宁市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一图读懂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租赁住房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在满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需求、促进新型城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市场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对市场的监管与规范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即时办理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应当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租赁需登记备案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要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各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将房屋租赁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县、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据悉,南宁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承租人可选择线下备案或线上备案两种方式进行。
特别提醒,线下备案办理可前往所在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间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办理。办理材料主要包括: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租赁备案好处多 保障多项基本权益
为什么要办理南宁市租赁备案?办理租赁备案有什么好处?对于个人(家庭)而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好处多多,不但可以核验租赁双方身份以及出租房屋产权的真实性,而且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作为证据之一,有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仅如此,还能作为承租人办理居住证、适龄子女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公积金提取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依据。此外,通过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时,系统会自动甄别涉传人员信息,当识别到承租方涉嫌涉传人员的,系统将自动终止房屋租赁备案业务申请,并及时向出租方、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
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方面,对于有租赁备案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家庭)也可申请货币补贴,即已取得南宁市本级有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居住的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每月91~600元不等的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另外,有租赁备案且符合条件的市外人员也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在南宁落户。在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中,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合法稳定住所包含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还可以享受公积金的提取等权利。
对于企业来说,《南宁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一是企业的房源完成租赁备案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发放一定奖补。将居间代理、托管或自管房源在政府租赁平台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按每套(间)50元给予补助。二是试点期间对于运营通过评审入选示范性企业的,奖励总金额达500万元,参与评审的企业须在政府租赁平台完成登记。
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如何办理呢?以下指南请注意看清楚了。
兴宁区各街道业务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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