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 传销的本质特点和外在特征
时间:2010-07-14 15:56 点击:
1. 传销的法律定义该如何理解?团队计酬、资格费、和上下线关系构成了传销的基本本质。
2. 更简单一点,传销的本质就是吃下线。传销人员的所谓工资收入从本质上来源于那些新加入朋友的资格费。
3. 区别直销和传销的要点是:首先,直销存在最终消费者,最终消费者是这样一个人群,他们不销售产品,仅仅是产品的使用者,他们的身份单一,仅是消费者,不是销售者。而传销人员都具有销售者和消费者双重身份,他们首先消费了小额“产品”,取得了销售者的资格,其目的是发展团队,从下线的业绩中提成。这是所谓的“小投资,大回报”。
其次,直销存在重复消费,传销则不存在重复性的消费,其消费变成了所谓的“投资”,是“一次性投资,终身获益”。
传销是一个培养诈骗犯的摇篮。
传销是就业陷阱,是一个编织非常完美的骗局。
传销行业本身是异常邪恶的,他可以扭曲人性,使人在一段时间内变得六亲不认。但是,传销人员绝大多数人的本质是善良的。决不是什么“行业本身没错,被人做歪了”
传销的最大危害是对本人及其亲人朋友的感情伤害。
做过传销的人,亲情已受到极大损害。想得到友情和爱情也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其本人诚信的缺失,需要时间来恢复。
我认为我决不是世界上最聪明或者比较聪明的人,没有必要发表自己的感想。
自从我见识了传销!
如果您没有受过其害,您可以嘲笑我。
如果你已经受到传销的危害,你可以帮助我。
如果你正在受害,或许、希望我能够给你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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