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团伙拍少女裸照 威胁卖淫勒索入会费
南都讯 记者涂峰 通讯员钟国华 黄海锋 17岁的少女江花(化名)南下打工,留下的只有悲惨的回忆,她误入传销团伙,遭人胁迫拍裸照,家人也因此被勒索。近日,欺骗迫害江花的男子张小念,被天河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09年6月,江花离开老家,前往东莞找工作,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一名网友肖某,两人相熟以后,肖某称,可以帮江花在广州找一份工作。江花信以为真,结果来到广州,才发现已误入传销团伙。“我想离开,但那些人不让走,我去哪都有人跟着。”江花说,传销团伙的成员抢走了她的手机,并对她进行“思想转化教育”,强迫她入会。
江花说,随后,传销团伙的成员张小念要江花向其家属索要入会费,江花不肯打。从7月30日起,张小念打了二三十次电话给江花家属,并殴打、强迫江花在与其家属通电话时啼哭。
办案机关查明,张小念打电话向江花的父亲勒索人民币7000元,并以不给钱就将江花卖去做妓女和杀死江花作为要挟。江花的父亲接到电话,不得不变卖了家中耕牛换回2500元,再东拼西凑,一共向张小念指定的账户汇了3000元钱。
江花回忆,张小念得手第一笔钱后仍不满意,再向江花家属索要人民币4000元,并强行将江花脱光衣服拍下裸照,还将江花的裸照发给江花的哥哥江三(化名)。8月26日,江花趁张小念等人带她去爬山疏于看管之机逃走,带其父亲等人在龙洞森林公园将被告人张小念抓获。
据了解,2009年7月20日开始,20岁的张小念伙同王某、李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就在天河区柯木塱一出租屋开办这个传销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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